【交通】沪交警集中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昨夜共查获62起!

百家 作者:上海发布 2019-12-25 11:29:48

年终岁末,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预计,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或将呈高发、多发态势。为此,近期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组织开展酒驾夜查行动,12月24日、25日、27日、31日晚开展全市统一行动,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据统计,24日夜间,全市共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62起,其中醉酒驾车15起。典型案例详见↓


● 酒驾案件曝光 ●


01

12月25日1时56分,金山交警支队沈海高速(沪浙)检查站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渝A118**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车内散发出一股酒气,驾驶人闫某有酒后驾车嫌疑。



民警立即将其带入安检室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测试显示,闫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02

<iframe class="video_iframe rich_pages" data-vidtype="1" data-cover="http%3A%2F%2Fshp.qpic.cn%2Fqqvideo_ori%2F0%2Fk304108620p_496_280%2F0" allowfullscreen="" frameborder="0" data-ratio="1.7407407407407407" data-w="846" data-src="https://v.qq.com/iframe/preview.html?width=500&height=375&auto=0&vid=k304108620p"></iframe>

视频时长32秒


12月24日夜间,浦东交警支队一大队与辖区派出所在重点路段组织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联合整治行动。21时39分,民警在浦东大道福山路路口,对一辆车牌号为苏D77S**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车内散发出一股酒气。于是,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测试显示,颜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随即依法扣留其驾驶证。


03

12月24日20时50分,崇明交警在新建公路跃新公路路口,对一辆车牌号为沪C9YW**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车内散发出一股酒气。于是,民警立即对驾驶人陆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测试显示,陆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6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将陆某带至医院抽血并依法扣留其驾驶证。



04

12月25日1时35分,静安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在共和新路近延长路南约100米处,查获一驾驶牌号为琼A133**轿车的男子有酒驾嫌疑。民警对刘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刘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刘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并送检,血样报告显示刘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61.8mg/100ml。目前,刘某正在接受进一步处理。



05

12月24日19时40分,奉贤交警在江海南路、新塘路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轿车行驶缓慢,民警遂上前拦截,驾驶人朱某表示仅喝了很少的酒。民警对朱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查,朱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现场朱某懊悔不已,连声感叹不该抱有侥幸心理。













酒驾违法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要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好习惯。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编辑:曹岱云

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广告]赞助链接:

四季很好,只要有你,文娱排行榜:https://www.yaopaiming.com/
让资讯触达的更精准有趣:https://www.0xu.cn/

公众号 关注网络尖刀微信公众号
随时掌握互联网精彩
赞助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