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疾控发布佩戴口罩指引:这6类情况下应当戴口罩

百家 作者:科技日报 2020-05-21 20:44:04

 科技日报记者 华凌


5月21日,记者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北京市已连续35天既无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也无新增报告本地确诊病例,持续实现“双零”增长。


为确保两会期间公共卫生安全,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加强社会面公共卫生防病督导检查及代表委员驻地卫生健康服务保障;并且发布常态化防控下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



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加大执法力度


自1月23日起,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打破专业和科室界限,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统筹全所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迅速开展全员培训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据统计,从1月20日至5月17日,累计监督检查、服务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52955户次,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2286户次,警告222户次,罚款18户次,罚款金额92000元。累计检查指导发热门诊1404户次,发现存在问题27户次。累计检查指导集中隔离点1390户次,发现存在问题39户次。累计检查指导人群聚集公共场所51929户次,发现存在问题1868户次,警告820户次,罚款159户次,罚款金额489703元。通过执法检查,推进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和各项举措落实。


据介绍,下一步,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将以更大的力度,持续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加强社会面公共卫生防病督导检查及代表委员驻地卫生健康服务保障,确保两会期间公共卫生安全。


发布常态化防控下

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


为做好首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倡导公众养成经常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的良好习惯,加强自我健康防护,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刘晓峰发布常态化防控下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


一、医务人员和前往医院就诊住院人员、陪同陪护探视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二、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病的患者及其接触人员居家或外出时,应当佩戴口罩。


三、从事公众服务(含窗口岗位)人员,商场、超市、餐饮、酒吧、KTV、美容美发、环卫、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行业人员,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测温验证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四、前往人群拥挤、通风较差的室内公共场所,乘坐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养老、托幼、托育、中小学校、福利等机构,应当佩戴口罩。


五、年老体弱者、患慢性病人员、孕妇等外出时,或需与他人密切接触而又无法确定风险时,建议佩戴口罩。


六、学校师生上课时,建议佩戴口罩。


七、户外活动在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可以不戴口罩。


八、在消毒通风良好、严格健康监测、保持社交距离的室内会议及活动场所,可以不戴口罩


九、有关行业和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环境特点,在卫生专业机构或人员指导下,可制定具体场景下佩戴口罩指引




源:科技日报 文中图片来自北京市政府网站


编辑:刘义阳

审核:朱丽

终审:冷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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