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店药店,必配执业药师!

百家 作者:药圈网 2020-07-17 22:12:32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医保局开始了新一批的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定点申报工作,按照要求,申报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4日。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申报工作”,第一条“申报范围及条件”就强调,在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符合有关要求,并已配备执业药师(执业单位应为申报的单体店或连锁药店的具体门店)提供药事服务的零售药店,可按“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也就是实体门店必须配有执业药师,不然不能申请成为定点药店。

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第六条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具备条件其中一条就是:配备一名(含一名)以上执业药师。


其它省市,如浙江、江苏等地申报医何定点零售药店,都必需配备执业药师。


2019年7月份,浙江省义乌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要求零售药店要申请医保定点药店,在人员配备方面,街道辖区零售药店从业人员至少6人,配备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至少2名,镇辖区零售药店从业人员至少4人,配备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至少2名。强调单体药店至少配备注册在本店的执业药师2名和1名药师及以上职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连锁门店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经营中药饮片配方的,应按规定配备执业中药师(中药师)。

来源: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泰兴市医疗保障局、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泰兴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定点药店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在岗药师,按自愿原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签订医保执业药师协议。而且还规定,非医保执业药师审核的处方药品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在2020年4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医保用药的支付条件上,明确提出“按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审查”的药品,方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网、泰兴市人民政府网、义乌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

每日推送

药学信息和资料

长按扫码可关注

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广告]赞助链接:

四季很好,只要有你,文娱排行榜:https://www.yaopaiming.com/
让资讯触达的更精准有趣:https://www.0xu.cn/

公众号 关注网络尖刀微信公众号
随时掌握互联网精彩
赞助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