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已查处283起违法违规行为→

百家 作者:上海发布 2020-09-27 18:46:45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于9月21日起,在本市机场、火车站、主要交通枢纽以及陆家嘴、龙阳路、虹桥天地、外滩沿线、人民广场、豫园等重点区域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出租车拒载、绕道多收费、计价器舞弊、驾驶员无证、扰乱站点营运秩序和非法客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截止9月26日23:00,已累计查获出租汽车行业违法283起,其中无证运营56起、拒载17起、绕道4起、计价器舞弊1起。


典型案例

9月26日21时许,一辆沪DX29**出租车停在旧校场路125号门口出租车候客点空车待租,此时“空车标志灯”处于开启状态。于是,身着便衣的执法人员便走上前告诉驾驶员想要去黄浦公园。据了解,该上车点距离黄浦公园仅2.8公里,如打车,车费仅需15元。然而,驾驶员陆某竟然坐地起价,索要30元,否则不去,并明确表示不愿意“打表”。



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客运服务驾驶员不得拒绝乘客的运送要求,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客运集散点或者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属拒绝运送乘客的行为。



在驾驶员陆某明确不愿意打表运营后,执法人员向其出示了执法证件,并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了调查和检查。执法人员在驾驶座前方发现了“一根电线”。电线的一端连接着一个金属按钮,另一端则连接着计价器。执法人员尝试着按了几下按钮,计价器上的行驶公里数便开始跳动。而此时,车辆却处于静止状态。


视频时长54秒


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和第第四十五条规定,客运服务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操作计价器。驾驶员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的,由市交通执法总队、区县交通执法机构责令其暂停营业十五天以下,或者取消其客运服务的营运资格。



目前,驾驶员陆某“拒载”和“计价器舞弊”的违法行为已被市交通委执法总队立案调查。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这辆沪DX29**出租车曾于今年7月,因车辆发票上的车牌与实际车牌不符,被市民投诉。经执法部门立案调查,系该车另一名驾驶员廖某所为。交通执法部门已于上月对廖某作出吊销从业人员资格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表示,市民在出行途中,如遇到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绕道或多收费时,可通过手机录音、摄像、拍照等方式,准确记录驾驶员特征、车辆特征、准运证信息,并事后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维权。


资料:市交通委执法总队

编辑:阮天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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