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再看到这样的热搜。”

百家 作者:广东共青团 2020-11-25 15:41:33



今天,是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这个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日子,关乎我们每一个人。


殴打、捆绑、残害、经济控制、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的谩骂、恐吓,贬低、否认价值、侮辱以及冷暴力,这些都属于家庭暴力。


据广东省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统计,在处理的125起家暴事件中,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分性别、年龄,男性也同样会遭受到家庭暴力。


但由于生理、经济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往往更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实施对象。而且在遭受家暴后往往难以“直起腰杆”,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物质、精神上的支持,更多法律和制度上的保护。


家暴不是家务事,维护“家门里”的安全已经成为各部门的共同职责。


2012年,广东省签发全国首份反家暴“远离令”;

2015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2015年,我国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2018年,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与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110报警服务台与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联动工作的通知》;

2019年,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与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最高检联合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

2020年,广东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明确规定“跟踪”、“骚扰”、“诽谤”、“散布隐私”等也属于家庭暴力……


要知道,忍让并不会让家暴消失。如果遭遇家暴,请放下顾虑,果断说不。你可以这样做:

①拨打110报警,或拨打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和全国妇联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求助;

②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③保留证据:照片、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备日后起诉离婚等。


如果你发现身边正在发生家暴事件,请勇敢站出来。你的路见不平,不仅能阻止当下发生的家暴事件,也许更能成为受害者决心走出困境的支持。




本文由广东共青团和网易谈心社原创出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策划:丹妮、尹曼

插画:MetalFibby

编辑: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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