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禁设“最低消费”!

百家 作者:广东发布 2020-11-28 11:44:51
广东的餐饮业者注意了,
今后对消费者设置最低消费
将涉嫌违规!

11月2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要求餐饮经营者明示餐饮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鼓励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适当优惠和奖励。



单位食堂应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决定》对于餐饮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酒店民宿、单位食堂等责任主体制止餐饮浪费均作出明确规定。

如《决定》要求,餐饮经营者需精准量化食材分量,在菜单中标注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推行适合不同群体的套餐。此外,还鼓励餐饮经营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适当优惠和奖励。

对于近几年发展迅速的网络餐饮服务行业,《决定》也明确了其在制止餐饮浪费方面的职责,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在显著位置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避免浪费,通过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提供服务的餐饮经营者,需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对于不涉及经营的单位食堂等餐饮场所,《决定》要求,要加强食堂食物残渣收集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食堂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

相关机构如果未履行制止餐饮浪费义务,造成严重餐饮浪费,《决定》明确,将由市场监督管理、网信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制作传播“大胃王”视频将受惩处


对于此前网络流行的“大胃王”视频,此次《决定》明确叫停。

《决定》规定,禁止制作、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以及其他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同时,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也要加强音视频信息的审核,及时制止涉及餐饮浪费音视频信息的传播。如果违反该规定,制作、传播此类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将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网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对于餐饮场所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如何处理,《决定》要求,餐饮经营者、食堂等要分类管理,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予以捐赠,同时要求民政部门建立捐赠需求快捷对接机制,引导餐饮经营者、食堂等向慈善组织、救助机构等捐赠尚在保质期内可正常食用的食品。

在厨余垃圾和过期食品方面,《决定》明确,餐饮经营者、食堂等应当按照规定将厨余垃圾和过期食品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同时要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推广实施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等收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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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客户端

编辑:洪鑫

校对:冯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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