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员工「跳槽」被索赔100万,大厂“竞业协议”有哪些秘密?

百家 作者:创业邦 2021-04-04 23:09:16
邦哥推荐:“全员竞业”真的有必要吗?

来源|运营研究社(ID:U_quan)
题图|摄图网


姐妹突然在群里分享了一条这样的消息:


哦?怎么还会有“擅自”跳槽这个说法?我们打工人现在难道连「跳槽自由」都没有了?

打开一看,原来又是因为他违反了「竞业协议」 —— 

简单来说,签了竞业协议,你就不能跳槽到老东家的竞品公司,但你离职后的一段时间,老东家还会每月给你发钱。

但是,新闻里这位兄弟偷偷摸摸跳到了字节,结果被发现了,后被判要赔偿腾讯  100w+ ……

这种从大厂离职后,违反竞业的例子屡见不鲜。

前段时间,也有两个从腾讯跳到米哈游的,也是被判赔偿 100w:


可能有很多人会问,不用上班原公司还给你发钱,多好?拿了别人的钱还要违反协议,这不是活该吗?

讲真,如果你们这样想,就太天真了。竞业协议,比你想象的要“凶恶”得多……


竞业协议到底是啥?


脉脉上有不少大厂员工爆料,表示受竞业协议限制,离职后几乎不能到任何知名企业工作。

所以,这个坑爹的竞业协议究竟是什么鬼?进大厂非得签竞业协议么?
 

1)竞业协议到底是啥?

 
所谓竞业协议,又称 “竞业禁止协议”,指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禁止员工在离职后前往竞品公司就职的一项制度。
 
说人话就是 —— 离职后不许到「原公司规定的对家」工作。
 
当然,老东家每个月还会给你点补偿金,基本就原薪资的 30%左右,只保证你不被饿死。
 
但是,你如果拿了老东家的钱,还要跳槽到对家去,那老东家就有权把你告上法庭,让你 N 倍赔偿补偿金。
     
前百度员工因违反竞业协议被判赔偿83万
 
和普通协议不同,竞业协议并不是签了就立马生效的,而是分「签署」和「启动」两个阶段。
 

① 签署

 
虽然说,签署竞业协议号称是“自愿”的,但是,员工真的有选择的权利吗?
 
如果告诉你,不签就不能入职呢?

如果告诉你,不签就不能拿股票期权呢?

如果告诉你,不签就不能给你开离职证明呢?

正如上面所说,很多公司会在涉及到你关键利益的节点,让你签竞业协议。如果不签,利益受损是很难避免的。
 
有自称网易员工的用户在脉脉上爆料,想拿股票期权,必须先签一份很苛刻的竞业协议:
 
 

② 启动

 
虽然是自己“自愿”签的,但是离职后,是否启动这份竞业协议,就由不得员工了——主动权掌握在公司手里。
 
只要公司选择启动协议并开始发放补偿金,不管你同不同意,都视为协议生效。
 
在脉脉上,有自称腾讯员工的用户表示自己离职时被启动竞业,措手不及:
 
 
之前还有某厂员工,在竞业协议的落款处写了大大的“不”字,但是还是被强行启动了竞业协议,最后被法院判了违反竞业协议,要赔公司天文数字……
 
其实,这条法例本来是国家为了防止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制定的。

一般来说,只有涉及到公司核心商业机密的职位,才会签署这项竞业协议。
 
但是,为了做好 “人才截留” ,让对家也得不到自己流失的人才,据说现在的很多大厂,都迈出了全员签署竞业协议的步伐,连实习生也不放过:
 

这“得不到就毁掉”的操作,说一句「滥用竞业」不过分吧?
 

2)竞业调查有多狠?

 
互联网大厂们开展竞业调查的手段有多狠?
 
比如,前公司会给竞品公司邮寄空快递,如果员工签收了,就算坐实了违反竞业协议,马上安排告上法庭:
 
刚跳槽就不要随便 “剁手” 了
 
你以为钓鱼包裹是大厂 “追杀” 前员工的最狠的手段吗?
 
no no no ,必要时候他们可能还会派出私家侦探盯你,比如开头那个案例,腾讯向法院提供了如下素材:
 
陈某在一周内连续多次进入字节跳动办公场所;
上班时间点手拿办公文件走动;
在电梯中连续 2 日与不同同事打招呼聊聊天
 

这素材,怎么看都像是私家侦探拿到的证据……

除此之外,签收记录、电话录音等,一切可以证明你在竞品公司工作的资料,都可以被当作证据,提交给法庭。
 
据《财经》调查,互联网大厂进行竞业禁止调查的手段,主要有以下 5 种:

寄快递或假装快递员,向竞品公司给前员工寄送包裹,在前员工签收时录下全程视频;
调取前员工的社保记录
询问竞品公司的前台等员工,或直接打匿名电话向本人证实。“请问你是/这里有xxx (title) 吗?”,如果得到确定回答,这份录音会成为呈堂证供;
私家侦探跟拍;
媒体报道、朋友圈、甚至是微信聊天记录等一切相关消息渠道。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产生疑问,这些通过「非常规手段」取得的证据,真的具有法律效用么?
 
查了多个庭审案例后,我发现,其实最后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一些严肃证据,比如 “社保记录”、“个税代缴记录” 等。
     

但是,像私家侦探、录音视频这种辅助手段,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丢工作、少赚钱,竞业协议有多坑?

 
可能有人会问,竞业协议不是有补偿金吗?

只要不去竞品,就可以上一份班拿两份钱,甚至不用上班也有钱拿,多好!
 
害,你不想想,大厂法务能让你钻到空子?

对大部分职场人来说,“被竞业”简直就是大难临头,你会被迫“中断”职业生涯、钱不够花,甚至是被骚扰……
 
1)竞业协议的赔偿金,比你想象的少很多


别看人家调查竞业的时候不惜一切人力物力代价,对于真正乖乖遵守协议的人,他们倒是开始“一毛不拔”。
 
首先,竞业协议规定,发放的补偿金不得低于原工资的 30% 。话虽如此,很多公司都把这条协议默认为“只支付 30%”。
 
在一线城市,这点钱还不够还房贷的呢……
 
比如某网易员工,被原领导穿小鞋挤走了不说,还被骗签了一个十分苛刻的竞业协议,拿到的补偿金连房贷还不上,只能发文怒斥“网易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
 
 
这位兄弟的遭遇有多惨我不多赘述了,看这惊人的“在看”数,也能感受到大家对他有多同情……
 
其次,很多岗位的工资,都是以“低底薪+高提成”的模式支付的,比如 BD 、销售。一旦遭遇竞业,原公司只需要支付底薪的 30% 就可以了。
 
举个例子,某些平台的 BD 岗位,底薪 5000 、提成 7000 ,一旦被竞业,每个月就只能拿到 1500 的竞业补偿……就这么点钱就能把你圈住,公司何乐而不为呢?
 
另外,还有一些公司会“无意”把员工的税算错,也是为了减少竞业补偿的发放。
 
最后,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连续 3 个月不支付补偿金,才算是竞业协议失效。

因此,很多公司选择在竞业协议还有 3 个月到期时,直接停止支付补偿金。
 
竞业协议依然生效,还不用给钱……这一招空手套白狼,真是绝妙。
 

 2)无法入职其他大厂,职业生涯中断

 
现在的互联网大厂的业务涉及都很广,因此厂之间大多有业务重叠。
 
也就是说,离开了一家大厂后,可能你就很难再在其他大厂入职了,比如脉脉上流传的某电商平台大厂的竞业对象,有这么多:
 

一般来说,非核心人员的竞业协议有效期是一年,核心人员、高管等有效期会长达两年。
 
两年上项目的程序员,你敢用?

两年没操盘过大型活动的运营,你敢用?
 
所以,很多背着竞业协议的打工人,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降薪去小公司就职。
 
两年时间过去,不仅身价降了,视野也窄了不少,整个职业生涯都会受到影响,堪称是「自断后路」。
 

3)可能被骚扰,甚至锒铛入狱

 
前不久,一条脉脉职言的帖子在网上流传,称自己怀孕离职后持续遭到原公司的骚扰。

不仅少算竞业补偿、寄钓鱼包裹,联系包裹发件人还要遭到辱骂……
 

另外一位原大厂员工,也有“被竞业”的惨痛经历:
 
离职时拒签竞业,直接被起诉,要求赔公司 150w ;
仲裁驳回了还不罢休,继续向法院上诉。
 
 
虽说竞业如此严格,但万事总有例外。
 
前几天,前魅族高管杨柘刚刚因为“想照顾家庭”离职,就火速出任小米中国区 CMO ,仿佛竞业协议是一场梦,醒了只剩很感动:
    
小米新任 CMO 杨柘,曾就职过三星、华为、魅族等著名手机厂商
 
这就很迷,杨柘不是要多照顾家庭吗,为啥还去小米上班?还光明正大发微博显摆?
 
难道说,真正的大佬们,都不 care 竞业协议?
 
当然不是!
 
管理者们接触的核心机密更多,当然也背负着更严苛的竞业协议。

对于大佬来说,我们这些普通人最怕的赔钱加从竞品公司辞职走人,都是竞业调查“最好的”结果。
 
一招不慎,你可能身败名裂,甚至锒铛入狱……
 
比如,今年年初,前联想副总裁常程宣布跳槽小米,负责小米手机产品线。
 
在此之前,常程已在联想工作近二十年,联想表示保留起诉权利:
     

当然,联想还是比较仁慈,只是预备起诉;腾讯就比较狠了,贡献了国内最早、最轰动的案例:
 
2013 年,时任腾讯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的刘春宁,宣布自己要离职创业后,转身却拿着腾讯的股票加入了阿里巴巴,当月就被任命为阿里数字事业群总裁。
 
刘春宁出走 2 年后,遭到腾讯的“内部举报、审计”,称其“在职期间有贪腐问题”,被深圳警方带走。

不仅阿里总裁做不成,还直接成了阶下囚
    
 
要说腾讯还是 6 ,你走再久,我也能想办法把你拉下水。
 
还有以“狼性”著称的华为,先是把 6 个中高层以“泄密”为由全抓了
 
酷派 CEO 当时还直接跳出来背锅,表示这些人中有入职酷派的,就差把“我能抢过华为”写脸上了:
     


结语

 
随着互联网巨头业务的互相交错,人才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因此,现在各个巨头之间的抢人大战,说是“腥风血雨”也不为过。
 
董明珠曾经公开吐槽过奥克斯“天天挖人”,还帮助跳槽员工制造新身份,躲避格力的竞业调查:
     

百度更惨,北京互联网中层以上,一半都是百度人:
     

话虽如此,但是“全员竞业”的确没有必要。
 
不得不承认,现在很多互联网大厂都把竞业协议当做打压对家的手段。

不仅公司为此付出了高额的金钱代价,许多无辜的员工也被迫“陪跑”,损失更是无法估量。
 
时代的一粒灰,落到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山。

没有一个个体,应当为公司之间的商业竞争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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