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文胜:大规模盈利的“大逻辑”和“小逻辑”

百家 作者:互联网思想 2017-07-23 03:23:06

蔡文胜是知名的天使投资人,投资过包括58同城在内的知名互联网公司,同时,他也是美图公司的董事长。



7月9号在参加格隆汇的线下活动时,蔡文胜谈论了互联网公司的商业化逻辑。

蔡文胜说,互联网公司商业化的大的逻辑是,有用户就能赚到钱。腾讯、Google、Facebook都证明了这一点。此前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就说过“任何产品要有1000万用户做底子,这手牌就是胡打胡有理”。

 

但是,蔡文胜说,互联网公司的成功商业化,还需要两个前提和一个重要因素。

Tip 1:第一个前提是用户规模。蔡文胜说:“一间公司,一个软件,如果辛辛苦苦的发展,然而行业天花板只有数百万,也是难以成功的”。这个行业的天花板是由市场上的用户规模决定的。蔡文胜举例说,为什么香港市场和中国台湾市场,科技基础其实并不比中国大陆差,但却没有产生出伟大的互联网公司?原因是,香港只有700万人口,中国台湾只有2000万人口。也就是说,即使一个互联网公司成功让这个市场上所有人都用了自己的产品,这个用户规模也很难支撑起一家大公司。

 

同理,日本和德国的技术储备也非常强大,但是由于两国本身的人口达不到中美两国的规模,由于日语和德语不像英语那样是世界上很多国家会使用的语言,所以,同样让这两个国家的互联网公司很难达到很大的用户规模。

 

当然,蔡文胜说,这也要看行业。如果做社交,没有几亿用户,就很难盈利。但如果是一个垂直行业,能做到绝对领先,也可以。

 

Tip 2:第二个前提是获客成本。对于互联网公司而言,获取用户的成本一定要低。蔡文胜举了优酷的例子。优酷的用户在4个亿的级别。优酷加上同优酷合并的土豆网,用户规模相当于百度用户规模的60%。但是优酷土豆却一直不能盈利。优酷并非没有创造收入的能力,在2015年时,优酷就可以有78亿的广告收入。问题是,优酷的获客成本很高。

 

优酷需要通过优质内容来吸引用户,而所有的优质内容都需要花钱去购买。再加上竞争的因素,包括优酷在内的视频网站在购买电视剧和电影版权上的投入越来越高。因此,虽然包括优酷在内的视频网站,通过广告创造收入的能力很强,用户的规模也足够大,但是由于获取用户的成本过高,始终也难以做到大规模盈利。

像百度这样的公司,用户可以通过搜索引擎去互联网上搜索并获取内容。但是所有这些内容都不需要百度自己付费去获得。因此,百度的利润率一直很高。

 

这也是为什么互联网公司一直执迷于UGC,也就是用户创造内容。因为如果需要靠内容来吸引用户,UGC的成本要远远低于机构生产内容——机构生产的优质内容往往需要互联网公司付出版权采购成本,更不要说自己去生产内容,这意味着需要自己建立内容团队。

早期的微信、百度、淘宝等产品,获客成本都很低。它们不需要去补贴用户,甚至连推广成本也很少,不像现在的很多互联网公司,需要烧钱来获取用户。

 

Tip 3:满足了前面两个前提条件之后,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用户价值。用蔡文胜的话说:“用户价值决定公司价值。”

所谓用户价值,可以理解为用户的购买能力和购买意愿。比如品牌广告主投放时会考虑互联网公司拥有的用户,是否有购买品牌产品的能力和意愿。公司在通过电子商务或游戏来寻找商业模式时,也要考虑到自己拥有的用户的消费能力。以美图为例的话,蔡文胜就认为,美图用户中的大部分人,为了让自己更美,在买化妆品、做美容、买奢侈品和珠宝商都是舍得投入的,用户价值就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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