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稳定为本的混业监管时代来临

百家 作者:董毅智 2017-07-27 09:02:51

14日至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宣布中国将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此次会议规格空前,对防控风险的强调程度史无前例,这也标志着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强监管将成为金融市场的主旋律。专家指出,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设立意味着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进一步加强,以往的监管套利时代将画上阶段性句号。

 

金融系统的潜在风险

中国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可以从外部和内部两个角度考虑。外部来看,2008年的金融危机已经让我们知道了这个世界里已经很少有能够独善其身的国家。欧债危机的余波还在继续,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风险又重新暴露出来,美国经济企稳但美元的持续冲击仍将继续,这些都说明目前全球的金融系统脆弱性其实是非常值得警惕的。

内部来看,经济转型过程中的阵痛已经迅速显现出来了,实体经济在自救的过程中,金融系统却率先敲响了警钟。一个问题是资金价格还是扭曲的,金融定价效率依旧很低。影子银行、银行资产质量恶化等问题只是资金价格扭曲的一个表象。当然去杠杆、破刚兑都在稳步进行,但我们看到资金价格扭曲还是严重拖累了整个金融系统的运行效率。二是资产泡沫问题。虽然不想承认,但或许我们真的生活在一场看不到尽头的货币幻觉营造的盛宴之中。金融危机后全球央行放水已经积累了大量的资产泡沫,中国的泡沫一部分是自己产生的,一部分也是全球输入的。泡沫越多也就意味着越容易戳破,这当然会在无形中增加金融系统性风险。所以总体上来看,中国的金融系统目前来讲是基本稳定的,风险是可控的。但同样也存在着不少潜在的风险因子,这些风险因子需要严谨完整的风控体制加以管理。

发达市场的混业模式

在监管模式上,美国和日本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代表,英国模式是典型的银行母公司模式,德国则采用全能银行模式。从发展路径来看,除德国之外,其他各国均经历了从混业至分业再回归混业的过程,且无一不是利率市场化推动、政策引导和监管配合的产物。

美国: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是美国识别和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主要监管机构。FSOC的主要工作为:(1)发布年报,总结美国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和金融市场发展情况,梳理金融监管改革进展,分析美国金融稳定面临的潜在风险,并提出下一步政策建议。(2)确定系统重要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名单。

英国:2013年随着《金融服务法》生效,英国新的金融监管体制正式运行,确立了英格兰银行负责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的核心地位。其内部成立金融政策委员会(FPC),负责宏观审慎管理,并下设审慎监管局(PRA),与金融行为局(FCA)一同负责微观审慎监管,取代原来的金融服务局(FSA)。

德国:德国在欧盟框架下,结合国内情况,进一步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增强金融体系弹性。设立联邦金融市场稳定局(FMSA),管理危机后成立的“稳定金融市场特别基金”(SOFFIN),监管新成立的两家不良资产管理公司,联邦金融市场稳定局计划于2016年升级为监管机构,专门从事金融机构重组事务;2013年通过《金融稳定法》,将宏观审慎管理职责授予单独成立的金融稳定委员会(FSC),金融稳定委员会由财政部、德意志联邦银行、联邦金融监管局、联邦金融市场稳定局等组成,德意志联邦银行负责持续监测金融稳定风险。

澳大利亚和荷兰:这两个国家的主要特点是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相互独立。根据审慎监管的分工,“双峰监管”可进一步细分为“二元结构”和“三元结构”,前者的代表是荷兰,即由中央银行负责宏观审慎政策和微观审慎监管,荷兰金融市场局(NAFM)负责行为监管;后者的代表是澳大利亚,即由中央银行负责宏观审慎政策,独立于央行的审慎监管局(APRA)负责微观审慎监管,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负责行为监管。

 

比特币上“黑名单”

美国金融监督委员会(FSOC)是由美联储、美国财政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内的主要监管机构所构成。在其2016年发布的报告中,金融监督委员会指出,和许多创新科技一样,类似比特币的“分布式账本”模式可能会给金融市场带来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监管层将对其进行监督。
    报告认为,许多市场参与人士对于“分布式账本”并无太多实际经验,并且在全面铺开推广之前,一些风险无法被广泛认知。同时,对于比特币支持者所坚持的电子货币提升透明度和效率的说法,报告认为大量小型比特币机构的出现已经令上述看法受到挑战。FSOC官员表示,正在尝试对这项新兴科技制定规则规定,并且将对可能从互相的问题保持警觉。不过FSOC也强调,他们并不认为电子货币或带来巨大的麻烦。

FSOC每年均要向国会报告并提供证词或提出相关建议。从其职能上看,FSOC是协调美国各主要监管机构的研究、咨询性机构,没有相应的监管权。考虑到美国监管机构的多头并立,建立由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人组成的委员会对于保证美国金融体系的完整和稳定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迈出混业监管第一步

过去,我国金融业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框架,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各有经营牌照,由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分别监管。但实际上近几年我国金融业已经发展成了混业经营,体现为银行将大量资产放到了券商、信托和基金的表上,导致影子银行大发展,但这些通道业务的本质是银行逃避对资本监管的约束,在分业监管模式下,银监会无法有效监管位于券商等账户上的银行表外资产。

 

7月14日-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明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职责的同时,还明确了最高层面的协调监管机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其职权和级别应在此前一行三会部际协调会议之上,以更方便地进行金融监管的协调。

未来,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与“一行三会”的定位将逐渐明确。结合本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公告、人民银行7月4日《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以及新华社日前对证监会副主席姜洋、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的专访,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与“一行三会”未来的定位有望进一步明确,不同机构在监管定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工作侧重各有不同。




董毅智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法律自媒体人、专业互联网律师(EC/TMT)、投资金融律师(PE/VC),风险控制专家。腾讯、新浪、搜狐、网易、凤凰、和讯、金融时报、环球时报、创业家、法人、创业邦、品途网、虎嗅网、艾瑞网、雷锋网、I黑马、极客网、TechWeb、钛媒体、天下网商、百度百家等多家机构特约撰稿人、创业导师,有上百篇文章在相关媒体刊登。著作有《互联网+产业风口》、《Uber 开启“共享经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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