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双11骗了!一个惊人价格内幕遭中消协曝光!看完要哭...

百家 作者:楚天都市报 2017-11-30 12:57:56



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双11”网购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近8成非预售商品没有便宜!


中消协曝光真相:近8成非预售商品没便宜!


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双11”网购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


据介绍,本次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活动涉及16家网络购物平台,从10月21日到11月21日,体验人员通过截屏等取证方式记录了价格变化情况。


调差发现,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较为突出。


从本次价格记录统计结果来看,今年宣称参加“双11”促销活动的539款非预售商品中,在整个体验周期内,不在11月11日也能以“双11”价格或更低价格(不考虑联动活动情况)购买到促销商品的比例达到78.1%。

总结一下就是:

将近8成非预售商品没有便宜!


具体存在的问题如下:


先涨价后降价


例如,某女装在11月7日之前价格为152元,而在10日价格上调至288元,并于11日又降至136元,涉嫌通过虚假折扣诱导消费:



某巧克力豆,“双11”前先大幅提价,由每盒99元提高到162元,“双11”期间减低到78元每盒,给消费者折扣力度大的错觉:



某全棉四件套,“双11”前销售价格由318元大幅提高到1288元,“双11”活动期间又将价格大幅调低到286元,打折力度明显“增大”:


“双11”价格不降反升


某休闲食品“双11”前团购价格为13.9元,“双11”期间团购价格提升到16.9元。


某旅行箱在11月11日价格为328(标价398,满258减20,领券300减50,按照可叠加计算),由248元(标价398,每满100减50)上涨至396(标价596元,每满200减100),而在“双11”期间又降至328(标价398,满258减20,领券300减50,按照可叠加计算)元,造成折扣力度大的假象,实则价格并没有优惠:


某食品“双11”前价格为99元,11月11日价格调整为129元。


预售商品存在的问题如下:


涉嫌以“划线价”形式虚构“原价”


一些平台和商家将“划线价格”解释为参考价、建议价或曾经展示过的销售价等,而法律规定“‘原价’为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


如,某针织衫11月10日、11月12日、11月15日的划线价格均为508元,但11月11日划线价格调整为专柜价1280元。但专柜价说法仅在11月11日的商品页面显示,并未连续出现,也未标明出处,消费者若只看到11月11日当日价格,会因优惠力度大而被误导消费。

预售价格不如双11当天价格优惠


某单肩斜挎包11月7日、11月10日预售价格为1068元,活动为定金99抵扣150,折算价格为1068-150+99=1017元;但11月11日标价为1068元,活动为每满400减少50,折算价格为1068-50-50=968元,11月12日价格为促销价999元,折算价格同样低于之前预售价格。


预售价格频繁变化


某投影仪11月7日预售价为2999元,定金50抵扣450元,折算价格为2999+50-450=2599元;11月10日预售价为2799元,定金50抵扣450元,折算价格为2799+50-450=2399元;11月11日当天活动价格为2599元。可见,预售价格调整很频繁,参加第一次预售活动的消费者没有得到更多实惠。


定金随意变动


某双人床10月26日标示定金为100元,而11月7日标示定金从100变为了50。


媒体同样“打假”双11:比平日还要贵


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通过调查发现,有些商家在“双11”并不厚道,同品牌、同款式的商品却在借节涨价,骗你没商量。下个“双11”,建议你往购物车里加货时悠着点。



据扬子晚报报道,2017年10月30日,某全自动洗碗机,所显示的销售价格为4940元,而根据当天从“10.30 0:00至10.31 17:59”的活动时间,该商品在价格上还可以享受200元和晒单红包50元的优惠,如此一算,该款产品入手需要付出的花费则是4690元。


那么“双11”的价格会不会更便宜呢?“双11”这一天,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记者再次对价格进行追踪。打开页面,此时该商品的图片乍一看与原先一模一样,图片文字中增加了醒目的“双11”字样,但此时商家给出的“双11到手价”却是4990元。


而十余天前的10月30日,该款商品的标价却只有4940元,“双11”咋就涨价了呢?


如果你以为只涨了50元那就错了。在“双11”当天的促销信息中,商家还取消了原先在10月30日推出的50元晒单红包。


也就是说,在10月30日你入手该台“智感全自动洗碗机”只要花4690元,而如果你认为“双11”会再便宜,于是等着这一天再出手的话,则要花费4990元,比之前要多花不少。


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与客服进行了进一步核实:


记者:这洗碗机还涨价啊?


客服:活动不同价格也是会变的哦。


记者:“双11”比之前(10月30日产品活动标价)还贵50元,这什么道理?


客服:活动不一样的哦。


无独有偶,某保暖内衣在“双11”也悄悄涨价了...


网友:买的没有卖的精


律师:商家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可追偿


据扬子晚报报道,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


在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曹义怀看来,这么短时间内,又是在“双11”来临的时候,商品价格突然出现“无理由”提价,显然具备价格误导性,相关部门应该认定其涉嫌价格欺诈对其进行处罚,同时消费者可以根据“消法”,对商家的欺诈行为进行追偿。


消协人士:存在误读,并不是所有商家都打折


南京市玄武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育浩表示,实际上如果商家在开展活动的时候,没有明确表示自己在当天的价格肯定会低于历史的销售价格,那么在“双11”买东西肯定便宜的说法就是消费者的误读或是主观的一厢情愿。


孙育浩表示,面对价格问题,消费者要看当时商家在开展活动的时候,有没有承诺过价格保护的情况,如果有,应该从其规定。


(来源:人民网、中国青年报 ID:zqbcyol,综合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扬子晚报 记者: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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