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租车倒卖 24名诈骗嫌犯被刑拘

新闻 作者:邮箱投递 2015-06-12 07:46:53
[摘要]5个月20余车主外租车辆失踪;收车人多有黑社会背景;租车平台:用真实信息租车难核查。 偷车 新京报讯 海淀警方在转战山东、吉林、河北等10个省市后,于日前打掉了4个涉嫌利用真实身份从网络平台租车抵押转卖的诈骗犯罪团伙,破获系列诈骗案件30余起,找回被骗车辆18辆。昨天海淀警方正式通报该案件,称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24名犯罪嫌疑人,并把找回车辆归还失主。 5个月20余车主外租车辆失踪 在昨天的案情通报会上,海淀刑侦支队政委毕波介绍,海淀警方从2014年9月开始,陆续接到车主报案,称在网上利用PP、友友等租车平台出租私家车后,其机动车被租客骗走不还。 “截至2月份,共有20多名车主报案。”毕波说,短时间内类似案件集中发生,海淀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开展打击。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从2014年9月开始,一个名叫“小龙”的男子先后纠集多名无业人员,通过网络租车平台实施诈骗。 今年初,警方共组织30余批次侦查员先后赴山东、黑龙江、吉林、河北、天津、内蒙古等10省市展开抓捕行动,共抓获4个犯罪团伙共24名嫌疑人,并追缴被骗机动车18辆。 幕后嫌疑人操控“枪手”作案 据毕波介绍,这些案件中多是由幕后的嫌疑人在全国各地招募“枪手”,人员到京后集中传授作案方法,之后由幕后嫌疑人提供租车押金,安排“枪手”通过网络租车平台,用真实身份和正常程序租赁私家车车主的机动车。 成功租车后,“枪手”与犯罪团伙指定的“收车人”签订假欠款协议和抵押协议,将租来的车辆倒卖给“收车人”,“收车人”与下家签订类似的假欠款协议和抵押协议,在短时间内将被诈骗的机动车多次倒卖层层获利。 ■ 案情 团伙分工明确 见面不说话 30岁的胥某来自山东,从事农机车行业,团伙里他负责开车出京,今年4月7日和幕后嫌疑人商量再次作案时,在新发地一餐馆被警方抓获。昨天在海淀区看守所,胥某介绍了团伙的作案经过。 胥某称,他和一名叫小龙的幕后嫌疑人去年在某社交平台相识,经过一段时间聊天后,对方以北京可以办理大额信用卡的名义邀请他到北京,而当时胥某并没多想。 直到今年4月,胥某来北京开农合会,并和小龙联系上,“他请我吃饭的时候说自己有辆车需要帮忙开到山东去,当时也没多想就答应了。”胥某说,他将车开到山东滨州后,对方给了他一千块钱,但他并没有接受。 第二次小龙让他将车开到东营,胥某说,每次车上基本都坐三个人,一个押车的,另外一个他后来才知道是“枪手”。“在车上我们都不说话,也不问任何事。”胥某说,到了目的地后他发现了问题,“我偷看了一下,那个‘枪手’好像在签什么协议,自己的车也不用找别人来弄这个吧。”这一次,胥某获得了2000元报酬。 胥某决定不干,但此时小龙威胁他称每次开车时都已录像拍照,如果不干他也逃脱不了干系,此后胥某又干了一次,第四次要干的时候,被警方抓获。 胥某称,自己在老家还有一个厂,他也并不是为钱做这个事,一方面是一时好奇,另外也是因为受到了威胁。 “枪手”以贩卖信息获利 胥某的话得到了被抓获的“枪手”之一付某的证实。昨天傍晚,海淀警方从河南安阳将付某押解到京。 付某称,自己认识幕后嫌疑人的方式和胥某一样,来京后,他发现对方并不是办理大额信用卡,而是告诉他利用他的真实身份从网络平台租车,并付一定数额的酬金。 对于明知真实信息容易被警方掌握为何还要去作案的询问,付某称自己被骗。不过据办案民警透露,付某平时在老家并无正式工作,且幕后嫌疑人当时就已经明确告知他要用他的真实身份,“还是为了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赚钱。”办案民警说。 随后付某在租车平台租了一辆本田CRV,租期到期后,将车开往河北霸州抵押转卖。“当时让我签了一份欠款协议和抵押协议。” 此时付某已经知道自己犯罪,且车主发现车辆异常后也给他打电话,“我就说晚点还,然后就不接电话。”付某称,他在刘家窑报警后,随即扔掉了电话卡,也并未想过自首,“躲一天是一天”,直到警方找到他。 办案民警透露,目前抓获的其他“枪手”几乎都以贩卖信息为业,而且全国流动,虽然掌握他的个人信息,但抓捕十分困难,“最多的一个已经七八年没回家,到处以办理信用卡的名义诈骗。” 收车人多有黑社会背景 毕波透露,在这个案件的查处中,他们发现买车人往往都有黑社会背景,“很多人都有案底。”毕波说,在山东的一起案件里,他们甚至发现一名嫌疑人携带武器,这些专门从事收车行当的嫌疑人给了租车诈骗团伙一个销路,形成了一个链条,导致租车平台车辆失踪的案件多发。 另外,除了上述方式,幕后嫌疑人还利用毒品、嫖资等方式对“枪手”和“押车人”进行控制,一些头目还采用仿真枪和管制刀具等器械进行威胁。 毕波称,对于租出去的车辆,团伙成员采用卸去或者屏蔽GPS信号的方式逃避监控,给追车带来难度。 【作案流程图】 1.“幕后嫌疑人”在各地招募“枪手”。 2.“枪手”到达北京后,“幕后嫌疑人”安排食宿游玩,并教授作案方法。 3.“幕后嫌疑人”提供押金,“枪手”利用其真实身份,按正常流程在网络平台上租赁私家车。 4.“枪手”和犯罪团伙成员(“押车人”)一起,将车辆开至“幕后嫌疑人”指定的交易地点。 5.“收车人”与“枪手”签订虚假欠款和抵押协议,将租赁车辆倒卖给“收车人”。此后“枪手”收到相应报酬。 6.“收车人”再找下家签订虚假欠款和抵押协议,再次将诈骗而来的车辆倒卖出去。 声音 租车平台:用真实信息租车难核查 PP租车联合创始人王嘉明透露,因为租车人的信息为真实信息,因此在核查时难以发现,他也承认这个市场目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一旦发生问题,平台将采用兜底补偿方式,对于确认三个月内无法追回的车辆,平台将对损失车主进行例外特殊赔付。 PP租车也建立了自己的风控安全团队。据悉,PP租车会在通过审核的车内安装一部智能盒,由风控和安全团队24小时实时监控车辆位置,如有异常做到第一时间响应。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林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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