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上诉法庭推翻FCC“网络中立”规定

看点 作者:邮箱投递 2014-01-15 02:35:59
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庭周二作出判决,推翻了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有关互联网流量公平待遇的规定,为宽带服务提供商以网速提高为由向内容公司收取更高费用扫清了道路。这项判决令联邦通信委员会在美国总统奥巴马执政期间的首要任务陷入了混乱状态,并暗示如果该委员会想要令其上述规定“复活”,那么可能将不得不像监管电信公司那样对互联网宽带服务提供商进行监管。但对该委员会来说,想要对迅速变化的网络世界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很可能将会面临来自于政界的“逆风”。   25_1iRs3XDye_jpg_w600   哥伦比亚地区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庭三人法官裁判组作出了这项判决,对美国无线运营商Verizon的观点表示认同。该法庭裁定称,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开放式互联网”(Open Internet,经常也被称为“网络中立性”(Net Neutrality))监管规定不受许可,原因是其要求宽带服务提供商不加选择地为公众提供服务,这将导致公司在如何管理其宽带网络的问题上几乎或完全丧失灵活度。   与此同时,该法庭还推翻了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另一项规定,这项规定的内容是禁止宽带服务提供商彻底阻塞互联网流量。   “开放式互联网”规则是在2010年通过的,其目标是确保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公平地对待相似内容。但Verizon则向法庭提出起诉,要求取消这项规则,指出联邦通信委员会并无实施这项规则的权力。   周二作出的这项判决意味着,现在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将可对谷歌(微博)和流媒体视频服务提供商Netflix等公司收取更高的费用,理由则是它们向这些公司提供了速度更快的宽带网络。   在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2008年竞选美国总统时,他将“网络中立性”这个概念列为其竞选计划的一部分内容。联邦通信委员会及其支持者指出,允许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以提供更高网速为由而向内容提供商收取更高费用,这可能会对未来的创新活动造成威胁,原因是这将导致创业公司及其他囊中羞涩的公司难以有效地向消费者提供内容。   不过,事情可能还有回转的余地。在联邦巡回上诉法庭的三人法官裁判组中,有两名法官表示,联邦通信委员会可对“开放式互联网”规则进行特定的修改,从而重新实施这项规则。其中一种可能性是,该委员会可以将互联网服务分类为电信服务的一种,而长期以来该委员会一直都拥有对电信服务进行监管的权力。   加利福尼亚州众议员、美国国会众议院下属能源和商业委员会的民主党领袖亨利·瓦克斯曼(Henry Waxman)表示,联邦通信委员会应“迅速采取行动,行使法庭所认可的权力”。   但与此同时,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汤姆·怀勒(Tom Wheeler)则已对像监管电信公司那样来监管互联网宽带服务提供商的想法表示反对,而且许多共和党人士和联邦政府官员也都批评称,这样做将会成为联邦政府过度监管的典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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