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草案通过 未成年人遭性侵18岁后还能告状

看点 作者:有料 2017-03-15 10:08:42
摘要: 历经四次审议后,3月1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赞成2782票,反对30票,弃权21票”,表决通过了民法总则草案。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历经四次审议后,3月1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赞成2782票,反对30票,弃权21票”,表决通过了民法总则草案。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我们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用到刑法或者其他专门法律,但是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经济活动都离不开民法。”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曾如此评价民法总则的意义。 未成年人遭性侵,18岁后还能告状 现实中,一些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中,因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对于“性”意味着什么可能还一知半解而遭到蒙蔽,甚至许多未成年人慑于侵害人的淫威而不敢声张。等到成年后,再去寻求法律救济,却往往已超过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为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长大以后提供寻求司法救济的机会,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此外,民法总则还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意味着,遭性侵的未成年人,以18周岁为起算点,在18岁至21岁之间,均可向法院主张权利。如果期间有中止、中断的情形发生,甚至在特定情况下有延长的情形,那么还可以比21岁的时间更长。 胎儿享有遗产继承权 还未出生,父亲却去世了,胎儿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答案是肯定的。民法总则对胎儿的权利予以保护,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不过,民法总则也规定,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说,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法律文明发展程度怎样,关键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程度如何,是否真正贯彻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胎儿无法独立保护自己的利益,法律能够对其进行保护,就更能体现法律文明的发展程度。 见义勇为致受助人损害不担民责 路见不平,紧急上前相助,结果却致受助者权益受损了,见义勇为者要不要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因自愿实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事实上,关于这一规定,出现三度修改,首次规定是非重大过失致受助人受损的,不担责。此后修改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草案四审后,再修改为“受助人能够证明救助人有重大过失造成自己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救助人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直至表决稿,不再区分是否构成“重大过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解释称,这是为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倡导培育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获取个人信息,应依法取得并确保安全 2016年8月,山东“徐玉玉事件”发生后,电信诈骗背后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民法总则对此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副教师王雷说,这不仅意味着获取个人信息要合法获得,此外,获得后,还要做好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因安保措施未做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等。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降到8岁 买玩具、买文具或零食,这些是简单而常见的民事行为。多大的孩子去买东西,其行为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熊孩子”乱买东西,家长能否主张行为无效? 在民法通则基础上,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由10周岁降到8周岁。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也就是说,儿童买东西到底算不算数,一方面要看其是否满8周岁,另一方面也要看其行为与其年龄和智力是否相适应。 网络虚拟财产、数据受法律保护 互联网时代,很多游戏爱好者拥有“QQ币”、“网游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此外,大量的数据信息汇集起来,也含有大量价值,这些能否得到法律保护? 民法总则在“民事权利”一章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说,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的规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不仅为网络企业依法享有网络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奠定法律基础,还会为“互联网+”的发展助力。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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