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泄露案,多数只判一年多

热点 作者:情报狗 2016-08-29 06:41:53
随意在网上搜索公民个人信息,就会发现众多的违法出售记录,个人信息成为违法人员牟利的工具,侵犯个人权益的同时,对社会信用体系也是无形的侵蚀。 《刑法修正案(九)》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加大惩罚力度,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可是在实际操作中,违法者多数判刑在一年左右。 147个判决案例 多数只判了一年多 为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量刑标准,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罪名的犯罪主体从“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扩大为“一般主体及单位”。 “现在公民隐私被频频侵犯,几乎已经成为 透明人 ,这给公民个人和整个社会带来不安全感。《刑法修正案(九)》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惩罚力度,适应了新形势的要求,对于惩戒相关违法人员会有更好的作用。”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亮认为,这是立法的一大进步。 25 日,记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查询,共找到147个结果,裁判年份多数是2016年。根据地域筛选,福建省的法律文书最多 为42个,涉及山东的文书为6个。记者发现,在法院实际判例中,多数嫌疑人的判刑一般是在一年左右,有的甚至只是罚金。 卖了1629条信息 仅判处缓刑 安溪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显示,2015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林某某加入QQ群,非法向他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资料5112470条。林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记者搜索多个判决案例,“一年八个月”的判刑是其中比较严重的。 记 者梳理发现,多数判决中会考虑到从轻处罚的因素,其中包括主动自首、退还赃款等。此外,不少法律判决中出现了缓刑。例如某县人民法院对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 罪的被告人董某处以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董某违反银行有关规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使用账号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系统,查询 他人征信信息1629条,并将查询结果出售给被告人李某某,先后收取被告人李某某支付的好处费4万元左右。 “有的被告人非法购买上百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其实侵犯的已经不是公民个人,应该是危害到公共安全,这应该在量刑上充分考虑。”王新亮建议,司法机关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人员应加大惩罚力度,让公民信息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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