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孩开大巴公路行驶 增城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查找和拦截

热点 作者:有料 2017-07-01 14:11:41
6月30日,广东广州一名疑似9岁男孩驾驶一客运车辆在增城区荔新公路行驶,身边没有任何人。警方接到报警后将该车辆拦停并将车上男孩控制,所幸未引发交通事故和拥堵。 另据@广州日报|增城社区报: 最新官方回应 社区报从增城公安部门获悉,6月30日14时13分,增城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孩驾驶一客运车辆在增城区荔城街荔新公路行驶。接报后,增城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查找和拦截。 14时44分,警方在荔新公路将该车辆拦停,并将车上男孩控制,车上无其他人员,其间未引发交通事故和拥堵。 目前,警方已将该男孩带回派出所,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 区交通运输局回应 交通部门知悉该情况后,迅速组织动员讨论,并调查详情。截至下午6时许,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已经了解到该车辆是从南山车站开出的,而该车站隶属于粤运公司。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另外,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最低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未成年人由于其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未经过正规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培训、考试,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危害显而易见。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有哪些危害? (一)严重恶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由于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交通安全知识极度贫乏,根本谈不上对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遵守,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横冲直撞”,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恶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对正常通行的交通参与人生命、财产构成严重的威胁。 (二)极易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样,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驾驶技能培训,既不懂交规,又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 (三)严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 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意识都还不能完全控制,易冲动开斗气车、易飙车,对行车中的危险预计不足,缺乏处理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法律法规意识淡漠,一旦交通肇事后,往往会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严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 (四)被侵害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死亡后,由于其无证驾驶行为,被侵害人将难以得到机动车保险救济。如果未成年人本人及监护人经济比较困难,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五)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学习成长的重要阶段,其一旦玩车成隐,往往会挖空心思想着怎样去驾驶车辆,花费了宝贵的时间,荒废了学业,导致课堂上不专心听课,学习成绩下降。一旦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对其心理也会造成极坏的影响。更有甚者为了能过上车瘾,年纪轻轻便学坏,不惜以身试法去进行盗窃车辆的违法行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从而走上岐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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