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生怒撕“港独”海报 流利英语吊打“港独”

热点 作者:有料 2017-09-08 03:09:02
原文《​内地女生怒撕港独海报 用英文“KO”港独学生》 ​​继上次全场唱《我的祖国》给龙应台听之后,香港大学校园里又发生了一件令人意外的事情。这次是在香港中文大学。 9月5日晚,一名内地女生撕下“港独”宣传海报后,瞬间被蹲点的记者和“港独”学生围住,但她没有露怯,反而与“港独”激辩民主,怒斥港中大学生会张贴“港独”海报的所作所为。 >>回放 内地女生怒撕“港独”海报 9月4日是香港中文大学的本科新生开学典礼,然而,那一天在校内却出现了许多带有“港独”字眼的海报和横幅。 校方随后回复媒体称,未经申请而被张贴在校园的标语已被即时拆除,并重申校方立场:绝不赞成“港独”。 没想到,这些海报和标语很快死灰复燃 。9月5日晚上,中大民主墙又贴满“拒绝沉沦 唯有独立”的海报,一名内地女学生出于义愤撕下海报,两名“港独”学生见状即刻上前阻止,用广东话质问这位女生:“为什么要把海报撕下来?” 女生表示:“我听不懂(广东话),但我只知道这种东西不应该被贴出来。” “港独”学生继续用广东话劝阻,女生再一次表示听不懂后,他们改用不太流利的英语称:“这是我们的民主墙。”女生也立马用英语回称:“对对,如果你们在讨论民主,你们可以贴上去,我可以撕下来。” 这两位自称是学生会的学生接着说道:“如果你反对,你可以贴一些反对的意见上去。”女生也毫不示弱:“你们都贴满了,我们没办法贴其他的。而且,谁给你们的权利这么做?” 录视频的学生说:“同学们给我们的权利。学校给我们的权利。”女生立马说道:“你们说你们代表学生,我也是学生之一,我不同意。” >>对话 有人说要人肉我 我很害怕 据观察者网报道,这名撕“港独”海报内地女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首先,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一个常识。而且,这东西是违法的。光天化日贴这种违法的东西,我觉得不太好,我气不过,就去撕了。”除此以外,她还坦言自己饱受香港“网络暴力”之苦,多次表示:“我很害怕”。 问:“他们”现在是在找你吗? 女生:我没有看facebook,但我的朋友们一直都在看上面的相关评论,香港中文大学有个主页,就是讲中大发生的各种事情的,据说上面“骂声一片”,还有人说要人肉我。 问:为什么恰好会有香港媒体在那边拍摄? 女生:我不知道,其实我就觉得很奇怪。他们有的是为学生会造势,而且很多港媒比较偏向于这种言论吧。我其实去撕的时候就看到有人拿着摄像机在那里呆着,我一直以为这只是好事之人,我不知道他是媒体。他们是蹲点的那种,就是因为这件事闹得比较大,有些媒体好像都在那边蹲点。我跟学生会的人争论的时候,好多人就在那边围过来了,我都不知道那边有人的。我在想,他们这算侵犯肖像权吧? 问:那些海报的被发现时间是9月4日,这件事幕后是谁有眉目吗? 是这样的,海报先贴出来了,然后学校不让,派保安去撕了,然后他们又贴出来了。按道理,如果他们好好贴,在底下声明这个东西是谁的,并写上出处,我们是不应该撕的。贴上海报,并写上什么时候可以被撕掉,一个月之内没被撕,才可以去清理。他这样既没有出处,也没有人说对此事负责的,更没有说要贴到什么时候,就是贴在那里了。学生会过来阻止我,但其实学生会一开始是不敢站出来说,这个东西是他们贴的。其实大家都明白,一夜之间学校里各个角落都是这种东西,只有学生会能够干出这种事情来。 问:内地网友都被你圈粉,纷纷为你点赞,你怎么看这件事? 女生:我很惶恐的,一直不敢发声,因为被骂得很惨。港媒底下香港人把我骂得很惨,我昨天其实有自己偷偷打开看一下,幸亏我看不懂粤语,但是我读得懂他们用英语骂的,总之就是骂得很难听很难听。确实觉得挺失望的,因为我觉得我做的是一件对的事情,但是却这样搞的好像我做错了。 问:香港中文大学官方对此事有没有声明或者回应? 女生:之前校长说不赞成,也说我们学校一贯不会站港独。他也确实有派保安去撕海报,但这件事学生会闹得实在是太厉害了,所以好像根本压不住。也不能说压不住,就是大家没有敢采取特别激烈的手段吧,所以他们再贴出来的话我们也没有什么办法。 女生本人提供的生活照。 >>违法 悬挂“港独”横幅或涉刑罪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4日报道,当天一大早,中文大学校园就被发现有多张写有“拒绝沉沦 唯有独立”的“港独”海报,横幅随后被保安拆除。 中大学生会事后出面承认。学生会会长区子灏称,因为本港“政治检控”案件越来越多,希望能引起关注。中大重申,校方一贯立场是绝对不赞成“港独”。任内最后一次主持典礼的校长沈祖尧称,“在不犯法、不阻碍其他人正常学习的环境之下,校方都不会有很大反应,但希望同学用和平、理性方法表达自己意见,不做犯法的事”。针对有年轻人因参与社会运动而被改判入狱,他说,相信司法独立一直是香港基石,希望大家对司法制度有信心,法官是凭他们的专业态度做出判决。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悬挂“港独”横幅或涉违《刑事罪行条例》,首次定罪可判入狱两年。社会各界则批评滋事者冥顽不灵,促请受害大学彻查事件及惩处搞事者。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刑事罪行条例》第九条“煽动意图”列明“任何作为、言论或刊物”,若“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或“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等,即使不涉及暴力,都可能违法。 他继续说,中大倘要就此个案展开追究,校方可报警要求调查;而律政司若书面同意,即可对相关人等提出检控。《刑事罪行条例》第十条列明,任何人若“发表煽动文字”,或“刊印、发佈、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等,第一次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2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3年,有关的煽动刊物会被没收。 >>延伸 “港独”坐牢还能每月领1万? 香港16名反对派分子被判入狱,原本是为了使犯法者悔过,但他们除了经常有人“车轮转”地探监解闷、减少狱中工作外,每人每月还可以获得1万港元的“支持金”。港媒则称,这些人坐的是“风流监”。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上月改判冲击政府总部的“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入狱6至8个月,反新界东北案中13名社运人士被改判入狱8至13个月,共16人至今已入狱超过半个月。然而,他们的狱中生活与一般囚犯大为不同。 据香港《东方日报》6日披露,工党议员张超雄发起所谓的“公务探访”,超过20名立法会议员参与,从8月25日到9月5日,12天内至少探监13次。他们的探监日程都经过“系统安排”,从早到晚轮流探访,每次只能见一名囚犯。多名议员都尽量用尽探监时间,导致获探监的囚犯无须像一般囚犯那样按时工作。与此同时,获议员“公务探访”的“16子”可在冷气房内与探访者面谈,不用长期处于酷热高温的监仓内。有惩教署人员透露,针对“公务探访”,惩教署还需要安排额外人手为探访人士进行安检、保管行李,安排人员在房间外看守等,等于变相浪费资源。 根据香港《监狱条例》,在囚人士可接受亲友每月两次探访,每次限时30分钟,同时不得超过3名探访者。但条例并没有规范立法会议员的公务探访安排,议员可申请带助理探监,甚至可在惩教人员“不可听闻”的情况下与在囚者会面,惩教署也不会限制公务探访的次数和探访时间。 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16子”每月还可领到1万港元的“安家费”。据《东方日报》6日报道,浸会大学学者杜耀明和歌手何韵诗等人组成“在囚抗争者支持基金”,目标是筹得400万港元,用以向16名在囚分子发放每人每月1万港元“支持金”、入狱后因相关诉讼而导致的开支或法援分担费等,16人的支持物资及探监者的交通费用,也可向基金申领实报实销,可谓提供“一条龙服务”。 (北京时间综合观察者网、环球网、海外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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