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说“安倍是亲爹”的精日,网警喊你自首

百家 作者:澎湃新闻 2018-08-15 14:17:56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环球网


“安倍首相是我亲爹,你有脾气?”“这就是命不好,生在了错误的国家,结果只能拥有悲惨的未来。”


这些话是出自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


昨天(14日)下午,四川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在官方微博“@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通知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请立即删除所有不当言论,并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在微博中提到,几日来,微博用户“司波达也太君”不顾警告,在绵阳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微博评论区造谣惑众,大放厥词,精日辱国,招摇撞骗,挑动分裂,自以为只是喷子从不踩线,殊不知如跳梁小丑般的拙劣表演已涉嫌触犯以下数条法律:


煽动分裂国家罪

《刑法》第103条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侮辱诽谤罪

《刑法》第246条第2款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第1款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司波达也太君”评论区发言内容节选:


安倍首相是我亲爹,你有脾气?


老子不是洋奴,老子是精日。


这就是命不好,生在了错误的国家,结果只能拥有悲惨的未来。我这辈子一定要多做好事,争取下辈子当台湾人或者日本人。我怀疑我上辈子是不是奸杀女高中生了所以上帝惩罚我这辈子让我生在中国,我真是造孽!


统一后中国警察会欺负台湾人民,所以台湾人民拒绝统一!


那条法律不许说台湾国了?


你也不看看老子头像是谁?是当年杀死六名警察的杨佳。


老子能做到不被警察抓,梁姓小伙不行。


针对他的言论,“@绵阳网警巡查执法”在微博中评论说,如“司波达也太君”之流的精日分子“屡屡在网上挑战民族底线,奴颜媚骨,数典忘祖,成为中国人的败类!”





本期编辑 郦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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