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增值税申报表大变,取消两张附表!税局紧急提醒!会计不学习根本无法工作!

百家 作者:CMA 2019-05-03 10:59:36

紧急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第15号公告,明确了新的增值税申报表。5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是新税率实施后的第一个申报期开始实施。这申报表咋又变了?别怕!小编整理了详细的填写步骤,建议收藏!



5月1日起

纳税申报表大变



划重点!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式内容


一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删除第3栏“13%税率”;

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三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四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二、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纳税人自2019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调整完后

哪些地方变了?


变化一:不动产抵扣变了!


政策要点: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变化二: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政策要点: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①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③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变化三:加计抵减


政策要点: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变化四:税率下调


政策要点: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4个案例教你填写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案例1: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服饰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万元,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收入28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填写如下:

案例2: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共计28万元,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填写如下:

案例3: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8万元,全额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填写如下:

案例4: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3万元。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填写如下:

说完了小规模纳税人,现在我们说一说一般纳税人是如何填写的?


9个案例教你填写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该企业2019年5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请点击放大查看图片)


2.该企业2019年5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2:开具9%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0元,税额18000元;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9%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9000元。


该企业2019年5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3: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2019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该企业2019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19年6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04: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纳税人,2019年6月购进不动产,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相符,金额8000000元,税额720000元。


1.该企业2019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19年6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5: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为450000元。2019年5月税款所属期,企业决定将未抵扣的税额进行抵扣。


1.该企业2019年5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19年5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6: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1.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7: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18年3月20日成立,自2019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19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1.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19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案例8: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后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00000元,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税额”均大于100000元,2019年9月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税额”为700000元;该企业符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2019年10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为80%,主管税务机关于当月批准并退还留抵税额288000元,企业于2019年10月30日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


1.该企业2019年10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的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19年10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案例9: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19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如下所示:



取消两张附表了!

5月1日起无需填报这2张增值税申报附表!


自2019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无需填报这两张增值税申报附表: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2.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这个表取消原因就是因为这次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的取消,那这个表如果还有期末余额怎么办?



很简单,因为从4月1日开始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就不会填写这个表了,那么截止到3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表附表5第6栏的期末余额,纳税人可以在4月所属期一次性转入到附表2的8b栏次进行抵扣。


比如,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公司《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还有27961.16,可以自15号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所以这个余额27961.16,我们就把它填写到8b,实现在当期的抵扣了。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来税往、北京税务、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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