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紧急通知!5月上班第一天,工资+社保+个税+增值税+汇算清缴+工商年报开始,会计不学习根本不行了!

百家 作者:CMA 2019-05-05 12:17:59

今天是5月上班第一天,5月开始,有一大波税务政策开始执行,会计这个月会有很多事情要忙,个税、社保、增值税、汇算清缴、工商年报、继续教育……新规执行,这些和工资、和工作息息相关,会计上班第一天先学习起来!


5月要学习的政策,小编给各位小伙伴总结全了,提前打印出来学习,先看重点:

1、5月1日起,社保费率正式降低;

2、增值税起征点大改,增值税发票大改,增值税税率降低,增值税申报表大改;

3、个税再出新规,19年个税申报注意,单位发工资个税不再按月算,专项附加扣除按最新标准来;

4、5月1日前,没有完成信息采集禁止考证;19年继续教育开始了;

4、2019年社保将陆续移交税务;

5、纳税申报表变了,汇算清缴马上要用;

6、2019工商年报以及正式开始,会计要尽快完成年报。


5月1日开始,

社保真的降了!


从2019年4月开始,降低增值税税率,新增值税正式实施。



一、5月1日起降社保费率!


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了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社保缴纳基数等一系列新政策,关于钱袋子,对社会影响不小。



1.养老保险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2.失业保险

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3.工伤保险

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工伤保险基 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4.社保缴费基数

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5.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统一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及个人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等政策,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6.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

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2019年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


7.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


二、19年起,社保移交税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但是,有消息称,从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职能,先行移交至税务部门管理,而企业养老保险征收职能目前将暂缓移交,留待有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完善后,再行移交。



综合湖北、山西等多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公告,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公告只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维持原有代收渠道不变。

3、公告未说明企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移交税务机关征收具体情况。

4、具体征收方式,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省市税务部门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认为,暂缓将养老保险移交税务机关,能为部分企业留下一段适应新征管政策要求的缓冲期,是件好事。


个税又有新规定,

和每个人的收入息息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合个人所得税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见附件1)开具部分事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税务局(以下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二、申请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2);

(二)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三)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提供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住所情况说明等资料;

(四)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入境信息等资料;
(五)境内、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
(六)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上述填报或提供的资料应提交中文文本,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申请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印章或签字,主管税务机关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三、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二条、第四条和附件1、附件2同时废止。


一、2019年个税大改,6大专项附加扣除细则公布


1、一图看懂6项扣除政策要点



2、税目税率总表



3、一图看清6项扣除留存资料


4、给企业的7点提醒

(1)员工向企业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企业必须按规定予以扣除,不能拒绝。

(2)企业要为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保密。

(3)员工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企业的,企业和个人都要在《扣除信息表》上签字(章),并且留存5年备查。

(4)员工跳槽过来,在原企业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能再次扣除。

(5)员工离职,企业应该在不再发放工资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6)员工次年需要由企业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12月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企业。

(7)如果员工忘记填报或者填报晚了,可以在当年以后的月份补扣享受。二、附个人所得税税率、预扣率大全


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个税率表:


(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适用于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预缴和汇算清缴)


2、《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第三条: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第一条第(二)款第3项:


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其他所得”项目。


5、《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三个预扣率表:


(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


(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



(适用于非居民个人取得四项劳动性所得,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适用于居民个人2019年后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个人按年领取或除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职工少支出的差价等情形。)


增值税大改,税率降低,

申报大变!


一、定了!5月1日起,增值税申报表大改!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修订并重新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三、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四、修订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见附件1,相关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五、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同时废止。


从5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是新税率实施后的第一个申报期开始实施。


那么具体有哪些变化?变化的申报表如何填写?今天大白和各位一起学习一下。文章涵盖了所有变化点,大家可以耐心看完,文章很长,诚意满满啊。


二、增税率变化情况一览表



1、2019年增值税改革调整了哪些税率?

答: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原适用16%税率的,如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如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


2、哪些行为4月1日后适用9%税率?

答: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


3、2019年4月1日后开票软件中还可以选择16%和10%税率么?

答:可以,原17%、16%、11%、10%税率继续保留。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2019年,

增值税政策变化很大!


一、政策放宽了,小微企业税负大降,增值税起征点提至10万


财税〔2019〕13号重磅发布: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调整后,小型微利企业税负将降至5%和10%,增值税起征点将提至10万/月。



政策主要内容:


1、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1)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上限放宽到了300万。

(2)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2、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降至5%。

(2)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降至10%。

(3)小型微利企业或将实行累进税率,具体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


3、增值税起征点由3万/月提至10万/月!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4、允许50%幅度内减征各种地方税种和附加税!

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勾选认证发票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


税总发布《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决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税总发布《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决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图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


划重点!主要内容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再扩大!

1、2019年3月1日前,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个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专用发票

2、2019年3月1日后,在原5个行业的基础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自开专用发票了!

3、8个行业的具体范围,应该参见财税2016年36号规定。


二、勾选认证发票的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

1、勾选认证不再局限于纳税信用A、B、C、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是扩大到所有一般纳税人(包括D级)。


三、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任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四、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税率为征税率的3%或5%。


五、可勾选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六、具体实施时间:2019年3月1日起!


政策依据:《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


提醒: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就是由手工扫描需要抵扣的纸质发票,调整为由纳税人网上选择确认需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


不是: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确认”,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汇算清缴必看,

5月31日截止!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大改,汇算清缴18张申报表出现变化。



申报表变化情况如下: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1)将原分布在附表中的基础信息整合到本表。

(2)调整和补充了填报项目。

(3)修改了表单名称,将原《企业基础信息表》名称调整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明确基础信息表的用途。


2、《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根据资产损失相关资料改为由企业留存备查的规定,结合后续管理的需要,对表单行次进行了重新设计。


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1)表单中增加“前六年度”至“前十年度”行次,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填报需要。

(2)增加“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等列次。

(3)将原表单中的“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前四年度”等5列简并为“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和“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2列。


4、《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

将“以前年度结转尚未弥补的实际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实际亏损额”项目,由原各6列精简为各1列,不再要求纳税人分年度填报明细情况。


2019年年报开始,

6月30提截止!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信〔2018〕244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年报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什么是工商年报?


工商年报是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工商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而企业通过工商年报,可向外界展现企业的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哪些企业需要年报?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须报送2018年度年报。


三、企业年报时间是?


企业年报时间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下面以个体工商户年报流程图解详细给大家说说流程:


请还没有报送2018年度年报的各位经营户参照以下年报流程图解从速报送年报。


在电脑浏览器地址栏输入以下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在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请选择官网)


第一步:请输入网址http://www.gsxt.gov.cn,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



第二步:进入首页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选择所在省份后,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以河南为例)



第三步: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栏内填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会自动弹出,在“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栏内输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工商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码会自动弹出,再输入密码,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如果是初次参加年报,在该步操作前先点这个界面下方的“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联络员信息后再操作第二步。



第四步:点击左上角“年度报告填写”。



弹出年报须知,阅读后,在下方“已阅”前的小框内“∨”(对勾),再点确认。如果以前存在没有参加年报的年度,先需要将以前年度补报后才可申报本年度的。



第五步:填写基本信息。需要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如果有网站或网店就点“是否有网站或网店”后面的“是”字前的圆点,如果没有网站或网店就点“否”字前的圆点。填写完后点“保存”。



第六步: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点击“添加”进行填写。

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填写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时间,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点击“保存”。



第七步: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果有网站或网店,就点击左边的“网站或网店信息”,点“添加”填写相关信息,如果没有网站或网店就不需要进行第五步的操作。



第八步:填写股权变更信息,点击左边的“股权变更信息”,之后再点击“保存”



第九步:填写对外投资信息。点击左边的“对外投资信息”,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点击“保存”。



第十步: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点击左边“资产状况信息”填写后保存。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应当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第十一步:填写对外担保信息。点击左边的对外担保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添加之后点击“保存”。



第十二步:填写党建信息。党建信息为不公示信息,主要采集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情况,但属于抽查范围,请注意如实填写。其中,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为截至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人数。



第十三步:填写社保信息。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第十四步:预览并公示。这是公示的最后一步,点击左边的“预览并公示”,检查所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果没有问题点击“提交并公示”,出现“提交成功”,点击确认。年报就完成了。



企业年报最容易犯哪些错误?


一、年报从哪里登录?

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唯一年报官方网站,认准带GOV的网址才是,不要走错路哦。


二、登陆时,提示企业联络员证件号不正确,怎么办?

答:一般情况下是因为录入的信息与工商部门记录的信息不符,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不符。最常见的是现在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是十八位的二代身份证号码,而当初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使用的是十五位的一代身份证。


如果不是身份证或姓名问题,请联系企业的登记机关查询。


三、登陆时,获取不了手机验证码,怎么办?

答:先确认原来备案的联络员手机号码,是否是当前持有的号码,保持信号良好,网络通畅。


另外、在一些省份,使用外地手机号是不能获取验证码的,如某省企业只能使用本省运营商的手机号码才能接受短信验证码。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手机设置了短信息屏蔽功能,查找一下被黑名单拦截的短信息,看是否被软件自动拦截了。


四、怎样修改密码以及怎样修改联络员姓名和手机号?

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凭验证码登录,目前还不需要密码。点“企业联络员变更”进行修改。不需要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只要知道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相关信息,即可自助更改联络员。


五、年报登录进去,填报内容不确定怎样填写,怎么办?

答:点击网站下边的“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找到对应的分局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六、年报填报中,社保信息怎么填?

答:咨询社保电话12345。


七、是否可以一个手机号关联多个企业,同时担任多个企业联络员?

答:可以。


八、填报“企业资产状况”时,资产总额填写的负数,点保存提示“资产总额只能填写数字”,怎么办?

答:企业填报“资产状况”时,资产总额不能填写负数。


九、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时,点击“保存”,提示“企业基本信息暂存失败,怎么办?

答:首先确定填报内容有“隶属企业名称”和“隶属企业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项吗?如果有,核实下“隶属企业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要缺数字,也不要有空格或其他符号;其次核实下“企业主营业务活动”,该项填报的是企业的主营业务,不是经营范围,也就是经营范围的首项,建议填报简单明了。


十、用户注册时,提示企业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建议先使用法定代表人的一代身份证试试,注意填写的时候不能有空格或者其他字符。若按以上操作还是不行,建议咨询管辖分局,核实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

这种情况现在已经很少见了,一般情况下通过变更等业务,都会采集新身份证信息。如果企业有这种情况,可联系登记机关修改身份证号码。


十一、进行“企业联络员变更”时,提示联络员信息错误,怎么办?

答:首先核实法定代表人信息是否正确,若信息不正确,也会提示联络员信息错误;若信息正确,再核实联络员信息是否正确;若不确定,则联系登记机关处理。


十二、公示系统填报完成年报后,是否需要再去工商部门现场办理年报业务或提交纸质年报材料?

不需要,工商部门不对年报进行审核,只是在每年年报结束后,抽取不少于3% 比例的年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年度报告的真实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如果虚假填报要收到严厉惩戒。因此请企业慎重填报,保证万无一失。否则就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十三、我不会上网怎么办?

如果不会上网,建议学习一下网络使用,毕竟现在是网络时代,不能因为不会网络就眼睁睁看着自己失信是不是?其实年度报告填写并不比微信更复杂。


如果真的不会上网,请更换联络员为其他会上网的员工。或到登记机关咨询学习。

还有,个体工商户可以填写纸质年报,您可以到工商局现场填写。公司制企业只能网络填报。


十四、怎么确定年报是否提交成功?

答: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填报完不需要工商局审核,提交并公示成功即可。用户可以退出账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报送成功的,当时就能查询到。


十五、填报过程中,点左侧菜单没反应,怎么办?

答:年报填报时,需按左侧菜单顺序从上至下依次进行填报,请按照先后顺序填写。


十六、年报填报时,点击“保存”或者其他按钮没反应,怎么办?

答:建议换个浏览器、换个电脑、测试一下网络通畅,一般来说都是网络问题或浏览器不兼容导致的,有些浏览器分极速模式和兼容模式,可以切换一下试试。在年度报告集中报送时也会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建议提前报送,不要等到五六月份集中年报的时候。


十七、年报填报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是美元或其他币种,但不能选择币种,怎么办?

答:所有填写币种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注册时填写的单位为准。因此年度报告中的“万元”,即代表你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时的万美元或万欧元或万港币等,不需要换算。


十八、年报填报中,注册资本不是人民币,而是其他币种,填写资产状况不能选择币种,怎么办?

答:资产状况填报,币种默认为人民币,需企业将其他币种换算成人民币再进行填报。


十九、早就多证合一了,但年报基本信息里显示的还是注册号对吗?

答:不影响年报,您直接填报就是了,两个号码都是有效的。


二十、年报填写并公示之后是否可以修改?

允许修改,但是系统会保留修改痕迹,社会公众查看年报时,可以看到修改记录,会发现企业曾经填报错误,可能影响企业经营。因此请企业务必谨慎核对各项数据,认真填写。修改时间是当年的年报截至日期之前,也就是说7月1日之后,即使发现填报错误了,也无法修改。


本文来源:会计说、大白学会计、小颖言税、税来税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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