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逾期清收实战技巧专题研修班—7月11-14日

百家 作者:信贷风险管理 2019-06-14 09:50:50


活动背景


你在清收中是否遇到过如下问题:


1

清收工作进展缓慢,尤其是大额贷款清收苦难重重;

清收人员清收知识和技能欠缺,人员素质无法满足需求;

无法准确找出客户痛点,缺乏沟通技巧;

债务人失联、找不到财产、催收成本高、回款效果差;

唯一一套房真的不能执行吗?

面对逾期,是协商、是起诉,还是?信贷人员一筹莫展,无所适从;

如何处理"放款难、收款更难"的两难问题?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抵押物的效力如何?


催收能力是一项技能,是一项需要一定理论指导的技能,需要系统的研究及实战演练才能有效掌握,但遗憾的是,目前国内缺乏对逾期清收的系统研究和梳理,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紧缺。目前,不良贷款清收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如何有效清收逾期和不良贷款是信贷机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特邀请催收领域权威专家带您破解催收难题,让您识别各种信贷风险,并通过实战案例分享的方式传播实用风险防控措施与催收实战技能。


培训特色


实战--如何处理"放款难、收款更难"的两难问题?

实操—根据客户情况设计清收方案手把手教您打造清收流程

实用--只讲对您有用的清收知识、要点与业务流程


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农信社等机构的行长、副行长、支行行长、行长助理、董事长、总经理及贷后管理部负责人;各担保、小贷、典当等企业负责人及业务、贷后从业人员;各省市金融主管部门领导及会员单位。


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1-14日 ,培训共计2天半

其中7月11日为全天报到,培训地点:大连


课程大纲


模块一  逾期追偿法律风险管理



1、借款合同签订与后期逾期追偿的关系

2、如何申请参与分配

3、快速取得执行依据的方式

4、如何利用支付令回收债权?

5、对于财产保全最新司法解释的解读!

6、唯一一套房真的不能执行吗?

7、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先查封如何处理?

8、多个债权人如何处置和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

9、已经被法院查封的被拍卖房屋是否需要解封才能过户?

10、未经轮候查封法院同意,在先查封法院能否处置查封财产?

11、能否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12、借款人所有的房屋已经出售但暂未过户,法院能否查封并拍卖。

13、关于拍卖流程及操作要点。(评估价、保留价及是否接受抵债等问题)

14、最新网络司法拍卖流程及操作要点

15、拍卖前法院需不需要通知抵押权人?

16、抵押权人如何在拍卖程序中实现抵押权。

17、如何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18、债务人通过恶意诉讼对抗执行,如何应对?

19、关于强制报告财产制度限制出境等措施限制高消费措施

20、常见执行异议类型及处理

21、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要求其配偶偿还?

22、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3、借款人死亡其继承人是否有偿还责任?

24、假公章和冒名签的法律后果分析及防范。

25、以企业名义借钱,但钱用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能否要求法定表人或负责人一起偿还?

26、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借钱,但钱用于公司经营,能否要求公司一起偿还?

27、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做共同借款人,法律效力如何?

28、冒名贷款和借名贷款法律风险及防范?

29、分公司作为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30、国家机关提供保证担保是否有效?

31、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保证担保是否有效?

32、民营医院或民办学校能否做保证人?

33、支行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是否有效

34、分公司做保证人是否有效?

35、公司给他人提供担保未出具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

36、未在保证期间内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责任是否消灭和免除?

37、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38、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法律效力如何?

39、保证担保的范围如何确定,是否包括律师费?

40、如何理解最高额保证担保?

41、保证合同无效的常见事由及法律后果?

42、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43、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责任承担?

44、主债务人破产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45、债务人构成骗取贷款罪,保证人是否用承担保证责任?

46、起诉时能否只起诉保证人或借款人?

47、如果只起诉借款人,之后还能否对保证人另行提起诉讼?

48、抵押物的选择范围及选择原则?

49、未及时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风险?

50、如何应对抵押人倒签租赁合同对抗我们的抵押权?

51、当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并存,是否需要先处置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物保和人保并存)

52、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和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如何处理?

53、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抵押,法律效力如何?

54、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到期未偿还借款,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是否有效?

55、集体土地和农村私房能否设定抵押?

56、分公司以其名下财产抵押法律效力如何?

57、主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58、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抵押物的效力如何?

59、当事人约定或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权存续期间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60、最高额抵押面临的主要风险?

61、抵押人对抗抵押权人的常见伎俩有哪些?

62、在合同中约定的送达地址能否作为法院司法送达的地址?

63、争议解决方式选择诉讼好还是选择仲裁好?

64、合同填写及盖章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65、合同只盖公章未签字是否成立?

66、房屋买受人对抗执行的案例分析

67、房屋租赁人对抗执行的案例分析

68、迟延履行滞纳金如何主张

69、在公司财务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否申请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

70、对预售房屋可否查封拍卖?

71、网签备案的法律效力,网签的房屋法院还能查封吗?

72、以物抵债分析

7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条件和标准如何确定?

74、其他





模块二 不良贷款清收实战技巧



第一部分 不良贷款清收的基本框架

不良贷款清收概念及类型、不良贷款清收难原因分析

不良贷款清收的基本原则、不良贷款清收的关键环节

不良贷款清收的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 打造银行专业的清收军团

解决愿不愿意的问题、解决敢与不敢的问题

团队之势--战术之势、舆论之势--运动之势

懂法律有技能的团队

第三部分 不良贷款清收的实战技能

贷户分析训练、反侦察的训练

清收策略训练、催收战术训练

攻心谈判训练、催收场景训练

第四部分 不良贷款清收的谈判训练

谈判的基本目标;谈判的七个阶段;

实质利益谈判法;基本原则的设定;

谈判的十大法则;有效谈判的技巧;

第五部分 不良贷款清收的实施步骤

一、还款意愿与还款能力

什么是还款能力

什么是还款意愿

主动的还款意愿

被动的还款意愿

二、违约成本和违约率

借款人现有的违约成本

增加保证人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

公开信息增大违约成本

三、逾期追偿的三个阶段

逾期前-提醒教导

逾期前期-了解纠正

强力催收阶段-强力施压

四、逾期清收的基本原则

第六部分 不良贷款清收的案例分享

银行贷款清收经验荟萃



讲师简介


张老师


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硕士,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主要致力于银行、信贷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法律顾问等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张律师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服务的客户包括链家金融、融360、世纪佳缘金融、百合金融、江西银行、鲁西金融、汇融银行、沧州银行、民生银行、北银消费........张律师一直致力于信贷金融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法律研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张律师同时担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授课老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班授课老师、中国行为法学会机构邀约老师,累计已有上千家金融企业接受过张志伟律师的培训。


冯老师


不良清收与营销外拓专家、《不良资产依法清收突击系统》™ 研发导师、中国营销协会理事、东方名家栏目主讲嘉宾、学习型中国大型论坛主讲嘉宾、华中科技大学EMBA总裁班客座教授。曾任:晨风策划创始人、某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总经理、武汉某大型上市公司营销总监;现任:武汉某投资公司董事长,冯老师拥有30年的营销和管理经验,且拥有1000多场次6000小时以上公开授课与内训授课经验,学员满意度95%以上。成功咨询辅导100多家银行的精英团队建设、外拓营销、不良清收外拓等专案。


培训费用


1、培训费:3980元/人(含培训费、专家费、场地费)主办方赠送自助交流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交通费用自理。


2、内训咨询:为方便各地学员就地学习和针对性地选择培训课程,我们可根据需求提供公司内训服务,欢迎来电洽谈合作事宜。


报名咨询


刘老师

                

手   机:1371688030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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