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了先别慌,你还有一笔钱可以领!

百家 作者:广东发布 2020-07-14 16:05:25

近日,广东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7月13日,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深圳发布了《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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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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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深圳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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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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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失业人员补助标准全省最高。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1.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即最多可领5940元。


2.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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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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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申领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文件出台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以下渠道自助申领失业补助金:


◆深圳市社保局官网社保个人服务网页

http://hrss.sz.gov.cn/szsi/


◆微信公众号“深圳人社”或“深圳社保”


◆i深圳


◆深圳市各社保服务窗口申领


值得留意的是,失业人员需自领取失业补助金次月起按月进行网上领取资格认证,主动申报就业状态。


此外,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时须停发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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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这些地市也可以在网上申请“失业补助金”了:


广州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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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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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至12月,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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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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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进行线上办理。


线上申请方式:


1.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


2.点击“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即可办理。



*微信改版后,好多人都说找不到广仔了,为了第一时间收到推送,把广仔设为“星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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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客户端、深圳人社

编辑:卓佩仪

校对: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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