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背景下,信贷业务人员的法律风险必修课——结合最新担保司法解释!开班了!

百家 作者:信贷风险管理 2021-01-27 18:35:33

信贷风险管理
信贷人专属交流、学习的平台
点击菜单中“最新课程”,查看更多直播课程
【训练营简介】
信贷机构想组织员工培训,苦于没有好的线上课程。
一些追求进步的信贷员,想提升自己,也苦于没有好的线上课程。
《民法典》及《新担保司法解释》已经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同步废止。《民法典》及《新担保司法解释》的很多革命性的创新对信贷业务会产生深远和重大的影响,信贷机构的业务人员必须也应该深入的学习。但遗憾的是,截至现在,很多信贷机构一直还没组织员工对《民法典》及《新担保司法解释》进行系统的学习!
目前,国内部分地区出现了零星疫情,线下培训受到一定的影响,很多信贷机构想组织员工学习但苦于没有好的线上课程,尤其是结合信贷业务讲解《民法典》及《担保司法解释》的课程。
大家不用着急,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为有效提升信贷人员法律素养,更好的应对《民法典》及《新担保司法解释》的实施,提高信贷机构风险管理能力,中企清大教育集团将举办《民法典时代——信贷业务人员的7堂法律必修课》线上训练营,本次训练营全部内容都由国内信贷风控专家孙自通老师主讲,课程一共7天,课程形式为视频(录播),每天课程90—120分钟,内容分为7个模块,涵盖了信贷业务人员需要掌握的主要法律知识。除录播内容外,还包括2次直播,直播内容为开营仪式和最后答疑。
本次课程我们会组建专门的微信群用于学员打卡和讨论交流,每个群都有助教为学员服务,学员对课程有疑问可以在群里留言,孙自通老师会第一时间解答。我们每一讲都备有专门的试题,用于学员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微信群课后不解散,继续提供180天答疑服务

【课程特色】
针对性:本课程将结合《民法典》及《新担保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尤其是创新规定进行讲解,针对性强。
系统性:本课程分为7天课程,每天课程90—120分钟,内容系统,7天课程让你掌握常用信贷法律知识。
实用性:结合信贷业务实操讲法律,不讲空洞的法律理论,只讲对你有用的实战干货。
口碑:主讲老师为国内知名信贷风控专家,2020年下半年讲授民法典相关课程过百天,是国内知名信贷风控专家,拥有良好口碑。
落地:1年有效期,录播课程可随时学、直播可回看;群内讨论、老师答疑、课后测验等多种形式让你切实掌握。
氛围:一群人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你将获得】
课:7天课程强化训练,提升你的信贷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
社群:180天社群答疑,帮你解决培训后的法律难题。
习惯:系统学习7天课程,帮你养成好的学习习惯。
圈子:结识同行、扩展人脉、头脑碰撞

【学习方式】
1:关注公众号“清大商学院”,可在线收看7天录播课程。
2:除录播外,还有2期直播课程,借助小鹅通直播功能。
3:专属社群,早晚分享讨论交流,老师群内答疑。
4:每讲都有测验题,用于检验学习效果。

【适合学员】
法律属于信贷人员必备的基础知识,建议信贷及条线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人员都应该学习,包括客户经理、风控人员、主管领导等。

【开课时间】
开营时间:2021年1月25日
学习时间:2021年1月26日-2月1号

【课程大纲】  

第1天:信贷法律基础

  1. 《民法典》介绍;

  2. 《新担保司法解释》介绍

  3. 《民法典》及《新担保司法解释》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4. 信贷业务法律关系分析(借贷+担保)

  5. 如何理解担保?

  6. 担保的分类: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

    (1)《九民纪要》第66条解读;

    (2)《民法典》第388条解读

    (3)《新担保司法解释》第1条解读

    (4)《新担保司法解释》关于非典担保的规定

  7. 如何理解保证担保?——民法典681条

  8. 如何理解担保物权?——民法典386条

  9. 如何理解反担保?

  10.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民法典1064条介绍

  11. 担保之债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2. 借名贷款和冒名贷款法律风险。——民法典第925条介绍

  13. 信贷法律风险的特征及成因;

  14. 如何管理好信贷法律风险


第2天:担保的一般规定

  1. 独立担保的效力——《新担保司法解释》第2条解读;

  2. 担保范围如何约定?——《民法典》第389条691条介绍;

  3. 强度上的从属性——《新担保司法解释》第3条解读;

  4. 学校或医院提供担保的法律问题——《新担保司法解释》第6条解读;

    (1)民办学校和医院能提供保证担保吗?

    (2)学校和医院的公益设施能抵押吗?

    (3)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能抵押吗?能否为第三人债务设定担保物权?

    (4)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区别?

    (5)以公益为目的如何理解?

    (6)学校收费权质押问题。

  5. 混合担保中的法律问题(实现债权顺序+相互追偿)——《新担保司法解释》第13条和14条解读。

  6. 公司给他人提供担保的最新规则——《新担保司法解释》第7—12条解读

    (1)《新担保司法解释》对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新规定

    (2)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未召开相应决议担保效力如何?

    (3)如何认定债权人在接受公司提供担保时是善意的?

    (4)如何理解形式审查义务?

    (5)债权人在接受公司提供非关联担保时要审查哪些文件?

    (6)债权人在接受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时要审查哪些文件?

    (7)债权人在接受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时一定更要看决议吗?

    (8)哪些情形下,即便没有决议担保也有效?

    (9)公司章程中对于由哪个机构提供担保没有规定,债权人在接受该公司提供担保时须审查哪些公司机关决议?

    (10)关于公司担保的新规则对于信贷行业贷前调查有何影响?

    (11)执行董事能决定非关联担保吗?

    (12)分公司提供担保除总公司授权外,是否需要公司有权机关决议授权。

    (13)如何理解债务加入准用担保规则?

  7. 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3天:保证担保部分

  1. 保证担保的概念——《民法典》第681条解读;

  2. 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民法典》第683条解读;

  3. 保证合同的形式及内容;——《民法典》第684条和685条解读

  4.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民法典》第686条解读

    思考:如何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新担保司法解释》第25条解读及典型案例分析。

  5. 保证期间的相关问题——《民法典》第692条和693条解读

    (1)保证期间何时起算?

    (2)保证期间经过的法律后果?

    (3)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何时计算?——《民法典》第694条

    (4)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法律后果——《新担保司法解释》第32条解读

    (5)保证无效后保证期间是否适用——《新担保司法解释》第33条解读

    (6)法院是否应对保证期间届满主动进行审查。

  6. 保证无效及保证欺诈。

  7. 破产程序及保证责任。

    (1)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还能否起诉保证人?——《新担保司法解释》第23条解读。

    (2)停止计息效力是否及于保证人?——《新担保司法解释》第22条解读


第4天:抵押担保部分

  1. 抵押担保概述——《民法典》394条解读;

  2. 常见抵押财产的范围——《民法典》395条解读;

  3. 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民法典》399条解读;

  4. 抵押合同的内容——《民法典》第400条解读;

  5. 关于抵押登记——《民法典》第402条和403条解读

    思考: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是不是废纸一张?抵押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新担保司法解释》第46条解读。

  6. 动产抵押不能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买受人的规则——《民法典》404条解读。

    思考:如何理解正常经营活动?——《新担保司法解释》第56条解读

  7. 当抵押遇见租赁——《民法典》第405条解读

  8. 抵押物转让新规则——《民法典》第406条解读。

    (1)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能转让抵押财产吗?

    (2)如果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限制或禁止抵押物转让,法律效力如何?——《新担保司法解释》第43条解读。

  9. 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名下房屋抵押的法律效力?

  10.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消灭吗?——《新担保司法解释》第44条解读。

  11. 关于顺位抵押——《民法典》第414条解读

  12. 关于抵押权实现的相关法律问题。

  13. 抵押物被别的债权人查封怎么办?

  14. 当抵押遇见拆迁——《民法典》390条和《新担保司法解释》第42条解读


第5天:质押担保部分

  1. 质押担保概述;

  2. 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

  3. 可以出质的财产的范围;

  4. 可以出质的权利的范围;

  5. 货物质押法律风险;——《新担保司法解释》第55条解读

  6. 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民法典》第443条解读

    (1)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召开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质押是否需要配偶同意?

  7. 存单质押法律风险;

  8. 应收账款质押——《民法典》第445条解读

    (1)哪些应收账款可以质押?

    (2)如何理解现有应收账款和将来应收账款?

    (3)应收账款质押一定要办理登记吗?

    (4)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及取得应收账款债务人确认的法律意义——《新担保司法解释》第61条解读。

    (5)虚假应收账款质押的责任承担——《新担保司法解释》第61条解读。

    (6)项目收益权的操作要点——《新担保司法解释》第61条解读。

    (7)学校收费权能否权利质押?

    (8)应收账款质押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最常见情形?

    (9)应收账款质押的常见交易结构

    (10)能否通过让应收账款的付款人(次债务人)直接将款项付给债权人的方式实现应收账款质权?

    (11)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应收账款质权是否消灭?——《新担保司法解释》第44条解读。

  9. 保证金质押法律风险——《新担保司法解释》第70条解读

    (1)保证金质押的性质?

    (2)如何应对法院冻结保证金账户?

    (3)如何应对法院扣划保证金?

    (4)保证金质押生效的核心条件——特定化+移交占有

    (5)银行能否申请法院停止执行被执行人的保证金账户?

    (6)与保证金有关的案外人执行异议典型案例分


第6天:最高额担保部分

  1. 最高额担保与普通担保的两大区别——《民法典》第420条、439条和690条解读。

  2. 如何理解最高限额?债权最高额VS本金最高额——《新担保司法解释》第15条解读;

  3. 如何理解债权余额;

  4. 如何理解债权确定期间?

  5. 最高额担保的债权何时确定?

  6. 关于最高额抵押

    (1)最高额抵押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能否纳入最高额抵押范围?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2)债权发生时间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但到期日超过债权确定期间,是否在最高额抵押的范围内。

    (3)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类型如何约定?

    (4)最高额抵押中债权确定期间约定成多长时间?

    (5)最高额抵押变更登记对信贷业务的意义。

    (6)如何理解综合授信合同的性质?

    (7)债权余额超过最高限额的法律后果?

    (8)当最高额抵押遇见查封?主观说VS客观说

    (9)抵押物被查封后主债权产生的利息、罚息是否属于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范围?

    (10)在最高额抵押反担保中,抵押物被查封后代偿的,相应债权在不在最高额抵押反担保的担保范围内?

    (11)最高额抵押物被法院查封后又解封的,抵押物是否恢复到初始自由状态。

  7. 关于最高额保证

    (1)如何理解最高额保证担保中的决算期、最高限额?

    (2)最高额保证如何约定最高限额?

    (3)最高额保证如何约定保证期间?——《新担保司法解释》第30条解读;

    (4)决算日是确定担保的债权余额还是担保责任余额?

    (5)借款到期日已经超过最高额保证约定的债权发生期间,是否在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内?

    思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在决算期发生的债权,还是在决算内到期的债权?

    (6)债权人宣布债权提前到期导致该债权提前进入决算期的,是否有效?

    (7)“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如何理解?主要包括哪些方面?——《民法典》第690条规定解读。


第7天: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

  1. 合同的形式、成立和生效;——《民法典》第469条、490条、502条解读;

  2. 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3. 如何理解《九民纪要》第41条所说的“看人不看章”?

  4. 合同填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5. 如何防范假签名和假公章风险?

  6. 格式合同法律风险;

  7. 提前收贷:解除合同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

  8. 展期的法律风险——《民法典》相关规定解读

    (1)如何理解展期性质?——展期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延续还是建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2)逾期贷款能否办理展期?

    (3)已经展期过的业务能否再展期?

    (4)抵押物被查封的债权能否办理展期?

    (5)主合同展期,抵押登记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6)主合同展期,未经保证人同意的法律后果。

  9. 借款还旧中的法律风险——《新担保司法解释》第16条解读

    (1)借新还旧的法律性质及界定

    (2)保证人以不知道是借新还旧为由要求免除保证责任,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3)以关联公司新贷偿还旧贷是不是借新还旧?

    (4)以保证人新贷偿还借款人旧贷是否构成借新还旧?

    (5)偿还旧贷后,立即发放新贷,是否构成以贷还贷?

    (6)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是否适用借新还旧规则?

    (7)借新还旧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质押登记?

    (8)部分借款用于以贷还贷,担保人能否要求全部免责?

  10. 诉讼时效法律风险;

    (1)如何理解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中断及常见中断方式?

    (3)过了诉讼时效如何补救?

    (4)只向债务人催收,保证人的诉讼时效是否一并中断?

    (5)只向保证人催收,借款人的时效是否一并中断?

    (6)诉讼时效届满后,借款人部分履行,能否认定为剩余债务诉讼时效的恢复或复活?

    (7)诉讼时效届满后的债务能否适用抵消?如果债务人在本机构有存款,银行能否直接扣划?

  11. 按揭贷款法律关系及法律风险。

    (1)按揭贷款法律关系概述;

    (2)按揭贷款的操作要点;

    (3)按揭抵押和一般抵押一样吗?

    (4)按揭贷款法律风险分析(来源于开发商的风险、购房人风险、房屋的风险等)

    (5)如何理解开发商提供的阶段性保证担保?银行怠于办理抵押登记,开发商能否要求免责?

    (6)抵押权预告登记,是否有优先受偿权?——《新担保司法解释》第52条解读。

    (7)如果开发商违约,买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揭贷款合同是否一并解除?买房人的还款责任是否免除?




线上课程开营时间
1月26号-2月1号
(1月25日为训练营开课典礼)

训练营收费
 
类型
市场定价
学习形式
7天训练营
1980元\人
线上课
注:中企清大会员单位可使用会员卡内金额购买。

咨询方式

这课这么好,我想报名!

咨询报名热线:13311276896(刘老师)
微信在线咨询:

学习文章推荐


互动


看完了这篇文章感觉怎么样?
觉得不错可以转发到朋友圈哟!
一个专注信贷风险管理的公众号
ID:xdfxgl01
点个在看,写出你的想法

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广告]赞助链接:

四季很好,只要有你,文娱排行榜:https://www.yaopaiming.com/
让资讯触达的更精准有趣:https://www.0xu.cn/

公众号 关注网络尖刀微信公众号
随时掌握互联网精彩
赞助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