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沪公安持续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公布

百家 作者:上海发布 2021-01-31 12:24:12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持续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进行整治。典型案例详见↓



2021年1月25日7时32分,嘉定公安民警在宝钱公路徐星路口,对违法当事人康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1月25日8时06分,浦东公安民警在银城路出浦东南路东约25米处,对当事人袁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1月25日9时12分,宝山公安民警在新沪路进沪太路西南约50米处,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庄某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1年1月26日10时35分,宝山公安民警在康宁路花园宅路北侧,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周某某实施“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1月26日14时04分,松江公安民警在泗陈公路进泗通路南约289米处,对当事人杨某某实施“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1月26日15时57分,徐汇公安民警在虹桥路华山路西约50米处,对当事人吴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1月27日12时13分,青浦公安民警在公园东路华民路西约35米处,对当事人方某某实施“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1月28日7时44分,嘉定公安民警在墨玉北路德友路北约10米处,对当事人李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1年1月28日10时34分,奉贤公安民警在平庄东路港极路路口南侧,对当事人周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1年1月29日8时45分,浦东公安民警在源深路出张杨路南约42米处,对当事人胡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编辑:韩冰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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