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1月份上海查获酒驾1354起,其中醉驾523起

百家 作者:上海发布 2021-02-03 23:36:24

市公安局说,临近春节,针对市民聚会聚餐、庆祝娱乐等活动增多、酒驾醉驾风险上升的特点,本市公安部门连续开展集中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据统计,1月份,共查获酒驾醉驾1354起,其中,醉驾523起,典型案例详见↓




2021年1月29日1时38分,闵行公安民警在沪松公路佳宝路西约200米处,查获违法驾驶人朱某某驾驶牌号为沪ALC8**小型越野客车,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72mg/100ml 。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带其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酒精含量。


2021年1月31日19时25分,奉贤公安民警在兰博路新奉公路东约100米处,查获违法驾驶人朱某某驾驶牌号为沪CS78**小型轿车,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29mg/100ml 。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2021年1月25日20时41分,松江公安民警在松汇东路出松江环城路东约100米处,查获违法驾驶人张某某驾驶牌号为沪C6M3**小型客车,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88mg/100ml 。民警遂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带其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酒精含量。


广大驾驶人要牢牢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对自己也对他人负责。

同时,一定要正视“隔夜酒”的危害,并做到:1、如果第二天要开车,前一天应该避免大量饮酒,并且预留充分的代谢时间;2、如果前一天泡吧等娱乐活动时间较长,导致休息时间不足,第二天应避免开车,因为酒精对产生疲劳有促进作用,无法保证开车时的状态;3、如果前一天有醉酒情况,建议次日不要开车。

抵制酒驾除了开车的人自己要严格遵守,同桌的人也应该起到积极的劝导作用。




郑重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编辑:孙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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