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新生育政策瞬间热搜第一!听广州街坊说→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每个月给生二孩/三孩
补贴1000元(至3岁)
能否吸引年轻人去生育?
前段时间
我们就上述问题采访了
广州的老友记
街坊们纷纷积极发表意见
一起来听听看!

今天,话题
#广东5月起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
同时登上抖音、微博
等多个平台的同城榜第一位
引发网友热议


今天(5月6日)上午
广东省卫健委官网发布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政策解读
据广东省卫健委介绍
该《办法》从
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明确了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
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
并在登记流程、办理材料
和办理时限等方面
更加优化、更加便民
下面小编将划重点
为大家带来详细的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部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要求“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并明确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完善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删除了有关“再生育审批制度”的条款,并在第二十条规定“生育子女应当办理生育登记。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工作,并通过加强政务数据共享、优化办事业务流程等方式推进生育登记服务便利化,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办人口发〔2021〕21号),进一步提出“本着依法行政、便民高效、服务引领、信息支撑的原则,完善生育登记制度,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保障优化生育政策工作,推进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广东省原《办法》是2016年配合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制定并实施的,2021年3月做了修改。原《办法》为规范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群众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服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抚养费和其它处罚措施的取消,生育子女的公民(含三个以上子女的),均可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制度的内涵和要求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办法》已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亟需调整和完善。
明确登记性质与内容
体现便民惠民理念
本次《办法》在服务理念上
有了重大的转变和创新
主要表现在对生育登记、
生育登记办理机构和登记人等概念
进行界定和厘清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办法》将“生育登记证明”
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
并明确了

强调了生育登记的
中立性和客观性
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
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同时
为实现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的全覆盖
及时掌握群众的生育意愿
对办理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
在保留以往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
也作了拓展

取消审批事项
凸显法定义务
在“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前
符合原《条例》规定的
再生育条件的人群
也需要经过审批后才能生育
新《条例》实施后
彻底改变了之前的生育登记
和再生育审批管理模式
对所有生育行为统一施行登记服务

简化程序、提高办理效率
《办法》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
提高生育登记效率
一是减证便民。在生育登记办理材料上,规定了身份证和户口簿只需提供一种即可。在原《办法》中,办理生育登记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的公民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此外,一些特殊情况的家庭还需要提供离婚证、残疾证、死亡证等证件或材料。
本次修改后,身份证或户口簿之外的证件或材料均无需再提供,也不允许各地自行增加其它诸如怀孕证明等材料。在办理的过程中,生育登记办理平台加强政务数据共享,登记人相关证件大多数情况均可直接调取电子证照,免予手动提交,最大幅度减少群众提交的资料,杜绝让群众多跑腿的现象,真正体现便民惠民的理念。
二是就近便民。在办理地点上,规定了“登记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而且在完成办理生育登记后同时生成《生育登记凭证》电子证照,方便群众在办理其它事项时可以直接调用《生育登记凭证》的电子证照。
三是创新机制。《办法》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第十六条)、首接责任制(第十七条)、一次性告知(第十八条)、限时办结(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八条)、委托代办(第十九条)、告知承诺制(第十五条)等制度,实现办理生育登记的程序、时限一目了然,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基层的负担。
四是推行网上办理。为顺应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和便民惠民的服务理念,要求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地区,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疑问。
五是加强信息互通。除主动登记外,全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还将建立健全生育信息通报机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每月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当地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根据通报情况,主动采集尚未办理生育登记夫妻的信息,并在与当事人核实后,做好登记工作。淡化生育登记的“申请”色彩,强调基层办理机构的主动登记责任。


有网友表示:终于等到了!




也有网友表示:
现在连自己都养不起了
一胎就够了




你怎么看?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编:陈晓嘉


关注公众号:拾黑(shiheibook)了解更多
[广告]赞助链接:
四季很好,只要有你,文娱排行榜:https://www.yaopaiming.com/
让资讯触达的更精准有趣:https://www.0xu.cn/
关注网络尖刀微信公众号随时掌握互联网精彩
- 1 中法元首相会都江堰 7904457
- 2 对日斗争突发新情况 7809663
- 3 海军、国防部、外交部 严正批驳×3 7714317
- 4 国际机构看中国经济 关键词亮了 7618843
- 5 央视曝光汽车智驾神器成夺命陷阱 7520075
- 6 中国女游客度假时从酒店9楼坠亡 7427170
- 7 净网:网民造谣汽车造成8杀被查处 7330680
- 8 国乒击败日本后齐唱《义勇军进行曲》 7236516
- 9 父亲工资打孩子账户致儿子无法考公 7139541
- 10 千吨级“巨无霸”就位 7045583







新闻日日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