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我始终没忘。

百家 作者:CEO商业内参 2022-06-29 19: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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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弹妹Anti(ID:dandanmeicom)
作者:一款雷雷

新东方外国语学校的601教室内,一个16岁的女生被杀害了。

杀害他的,是这名女生的同学,年仅17岁的王祎哲。

在犯下错事后,这个年轻的男孩第一反应是逃去酒店。

随后,他被母亲送到了警察局,选择自首,声称过失杀害了女生。

不过,接下来一系列的证据表明,王祎哲杀人的真相并非是失手,而是性质严重的强奸未遂,故意杀人。


这是起旧案,发生在2016年5月19日。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因为强奸杀人,王祎哲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2018年,该案进行二审,但在二审期间,极具争议性的事件发生了——

王祎哲所就读的新东方学校,竟然出具说明,希望对他从轻处罚。

在这份说明里,北京新东方出具了一系列王祎哲在校表现良好希望的说明。

比如,王祎哲的2016年上学期的成绩单,王祎哲曾经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张老师的评语,说王祎哲在校成绩优异,遵守纪律,团结同学,从无违反校纪校规。

虽然这些说明没有影响该案的处罚,但这个行为,当时引起了不少的讨论。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始终没有忘记这起案子。

一方面是因为未成年教室奸杀性质恶劣,且中间出了不少状况,直到去年5月才彻底宣判。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当时「优秀学生说明」这事,实在让我印象深刻。

最近几天,东方甄选爆火,更让我不由得想起了这事。

昨天,我把这起案子和同事讨论,我说:

单就这件事来看,你觉得当年北京新东方该挨骂吗?

同事说:不该。作为学校的老师,他们对身边优秀的学生心软是人之常情。

晚上下班后,我又把这起案子和室友讨论,还是一样的问题。

室友说:该。别说老师了,哪怕是父母,也不应该对杀人犯心软。

我之所以会反复提问,是因为我知道大部分杀人案,公众的情绪往往黑白分明,但一旦涉及到学生,尤其是优秀学生和高材生,往往总是会伴随一些争议。

当年云南大学马加爵锤杀四名同学将他们塞进橱柜,但同学们也因为认为他平时品学兼优,替他出头。

当年西安音乐学院药家鑫在行车途中撞倒行人,不但没有去救助受害人,反而拿刀向受害者捅了十几刀,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判决下来后,西安音乐学院的学生联名为他求情。

当年北大吴谢宇亲自杀害亲生母亲,潜逃数年性质极其恶劣,但许多人希望法律能够轻判,让他能够发挥自己的才华,为社会做出贡献。

一直以来,高材生/优秀学生犯罪,总是会得到大家的同情,甚至好像越是性质恶劣的杀人罪,就越会被同情,似乎高材生们杀人动机就是和普通人不一样,似乎高材生的恶狠就与众不同。


我们退回几年前,聊聊更加轰动的复旦大学投毒案。

这几乎是个众所周知的悲剧。

品学兼优的杀人犯林森浩,因为和同寝室的人闹矛盾,向宿舍饮水机内投毒。

按林森浩的表述,他原本只是想用二甲基亚硝胺整整室友,但没想到直接致死。

在这起案子的判决书下来后,竟有177名复旦学生为其写联名求情信,递交到上海市法院。


要知道,当时他们已经了解林森浩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从法律上来讲,林森浩根本不具备任何减刑的条件,因为他杀人动机极其恶劣属于故意杀人罪,而且并未自首。

但因为林森浩平日里的优异,出于对林森浩同学的情感,同学们依旧觉得不应判死刑。

更夸张的是,写联名的信的177个学生当中,有65名学生是法学学子。

他们绝对是懂法的,至少是比大部分的看客懂法。

他们一定是聪明的,可能真的也比大部分人聪明。

但为什么,他们还是犯了如此的错误,帮助一个杀人犯求情?


当年的互联网,很多人就这件事情展开了非常激烈的争辩。

有人认为,这是一出利用学生的善良与幼稚由律师策划、博导导演的闹剧。

打着“民主权利”和“言论自由”旗号,挑战社会道德底线,企图制造舆论,干扰司法的公正,完全是以罪犯为伍。


也有人认为,不主张上书法院,但自愿上书,并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不管是谁,即便法盲,也有表达诉求的权利。支持死刑与反对死刑的声音共存,好事。

司法不能受舆论操纵,但不能要求舆论噤声。司法应倾听民意,但不能被其绑架。

法院应本着少杀慎杀宽严相济精神,依法审决。

复旦投毒案之所以时至今日还经常被人们提起,不仅仅是因为那句戏谑中带着点恐怖的「感谢室友当年不杀之恩」,更是因为当时的联名求情时间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注意,这是场争议,不是场一边倒的讨伐。

当人们更加投入到这起案件,他们会觉得,从亲朋好友的角度,为杀人法求情也不能说完全不可理解。

你就试想,你身边那几个品学兼优孝敬父母几乎没有什么缺点的同学,有一天,他因杀人被判处死刑,你会怎么想?

你其实也不会迅速的与他割席,第一反应会是不相信,如果证据实在确凿,冷静下来,可能也还是隐隐约约希望他不要判到最重,你的道德你的理性你的价值观,在亲近或优秀的人面前,有时候就是会割裂。

纵使,站在旁观者的眼光来看,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对于这些杀人犯的好友们来说,似乎偿命总是过于严重了些。

这也是为什么,即使人人都知道杀人的性质有多恶劣,但「替好学生求情」依然一次又一次的发生在现实生活里。


那如果你问我,我怎么理解这件事情,我会说:

我绝对不支持求情的人对法律造成真正的干预。

法律的威严正在于它的不可动摇性。

欠债就要还钱,杀人就要偿命,这就是最基础的不可动摇。

它不能听命任何夹杂着个人情感的感性论调,绝对不行。

至于那些替所谓“优秀”的罪犯求情的人们呢?

我不支持大家过多责骂,但也绝不认可这种行为。

人们会替一贯优秀的人惋惜,这好像情有可原。

可是,谁来为那些死去的人哀叹?

人生最公平的地方就在于,至少我们最后的归宿都是天堂或地狱。

如果优秀就是得到赦免的理由,那是否普通人就应该下地狱,而天堂只为优秀的人开放?

生前已足够不公平,死后还要受平凡之苦。何以至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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