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渐消失的“课间十分钟”,都去哪里了?

百家 作者:广东共青团 2024-03-04 18:20:11
离“消失的课间十分钟”引发全国讨论,已有半年。


半年间,多家媒体呼吁、各地教委表态、政策明确要求:“把课间还给孩子”。


可以说,破除“课间圈养”已成共识,一些地方也做出积极改变。


消失的不只有课间十分钟。运动会、中长跑、春游、秋游……这些孩子们喜欢的活动项目“消失”的背后,除了运动场地不足、学业压力过大等因素以外,还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学校、老师似乎困于“安全责任”。


“我也想孩子们去外面跑,但万一有个小磕小碰、骨折流血的,谁负得了责?”北京市某小学老师这样解释学校的“苦衷”。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也都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我们邀请了全国政协委员张玉清、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一起聊聊:


“怎样才能打消学校顾虑,寻回课间十分钟,让孩子们痛快地撒个欢?”


出了事,谁担责?

其实,怎么划分校园安全责任,各类规定已有不少。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5年,接触了大量校园伤害事故。据他介绍,司法机关处理这类纠纷,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学生不满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学校得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责任才能免责;学生8周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受害方得证明学校存在过错。


除此之外,相关规定还散见于刑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全国性法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部门规章;以及各地方的校园安全条例。

但是,部分教育界、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可过于分散,缺少自上而下的体系化制度,还有一些校园安全问题没有涉及,立法体系仍不完善。

多年以来,不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制定一部专门的、针对性强的“校园安全法”。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江西师范大学教授张玉清认为,在校园安全管理上,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还不够明晰;责任认定和解决纠纷时,法治化程度不高,且过度强调学校、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校园安全问题,学校、老师、家庭、社会都不能松劲儿”,张玉清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校园安全法”,以及配套的法律法规,厘清各个主体的责任,让处置校园伤害事故有法可依。

他认为,一方面,既要明确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保护职责,让学校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法定责任,监督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同时,也要避免赋予学校过高的法律义务而无免责条款,使得教育活动缺乏保障、“因噎废食”。


目前,在推进学校安全立法问题上,还存在不少难点,进展相对有限。

2019年和2022年,教育部曾两度回应相关建议,称正在推进学校安全立法,已经进行了立法研究和调研工作,但受限于立法资源紧张,暂时没有列入相关立法规划。

“一项立法工作,不是简单开个会,需要调研、研讨审议、征求公共意见等多个环节。很多部门都有立法需求,但立法机关的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没办法同时进行所有的立法任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解释道。


立法有困难,但校园安全的责任问题,也不是单纯制定一部法律能解决的。“何况,各地、各个学校情况不同。如果标准完全统一,部分学校也确实做不到。”赵精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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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于责任划分,现有的法律制度已经够用了。”佟丽华认为,问题核心在于,好好执行这些规定,不容易。

分清责任,为啥麻烦?

学校有过错才担责,无过错无责任。这一点,国务院、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先后发布过多条意见,要求明确划分安全事故责任。

规定摆在这,可为啥学校、老师依旧难以轻装上阵?

首先,绕不开部分家长过度的保护。“现在每个家庭普遍只有一两个孩子,家长都很宝贝,有时候维权意识过强。”


某小学的路老师,从业5年。据她观察,每个老师基本都会遇到个别“熊家长”,孩子稍微磕磕碰碰,都要举报、投诉老师。

“还有些家长,在孩子出事后,提出过高的索赔要求。一个很小的伤,就要索赔十多二十万,没有法律依据。”佟丽华补充道。

之前被网友玩坏的“我家子涵怎么了”,就是个典型例子。去年年底,一位幼师晒出家长群群聊记录。因为孩子被蚊子咬了,一位“子涵妈妈”向老师兴师问罪:“幼儿园就这样看孩子的吗?为什么没有咬别的小朋友?”

遇到这类令人啼笑皆非的“纠纷”,当学校无法自行解决,就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介入。

“但是,为了息事宁人,个别地方教育部门,还没仔细调查前因后果,就第一时间处理校长、老师。”张玉清表示,在有些安全事故的处理上,教育行政部门过于简单粗暴。

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类似现象。佟丽华介绍:“有些时候,学校是否存在过错,不好认定。法院就认为,既然是在学校出的事,学校或多或少得承担点责任。”

学校要证明自身无过错,往往也存在一定困难。以学生跑步摔伤为例,学校得证明:操场没安全问题,比如操场栏杆、跑道硬度、体育设施等都符合标准;又要证明尽了教育监管义务,比如体育老师在场、日常进行了安全教育等等,举证难度相对较高。


佟丽华认为,现在学校普遍缺乏专业力量来处理纠纷。

“有的校长就跟我说,自己教数学出身,对于调解、诉讼这方面确实不了解。”路老师也说,“但凡出事,有家长较真,学校就要花非常多的时间、精力处理,哪怕最后不担主要责任,也一定会受到影响。”

来自家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层层压力下沉,学校、老师为了“自保”,只能更严格地看管小孩。


旧观念,该变了

“破除‘圈养’,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更是教育观念的问题。”

正如一些委员、学者所说,打消安全顾虑、寻回课间十分钟,最关键的是转变观念。

“我们正在快速进入人工智能时代,Sora都能做视频了。我们的教育,也要适应时代变革。在AI冲击下,填鸭式刷题、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行不通了。未来,更需要的是,孩子的身心健康、创造力和活力。”


“以保护孩子的名义,教室都不让出,还谈什么健康和活力呢?”

无论是学校、老师、家长还是教育行政部门,只有从根本上意识到时代的需求,才能做出实实在在的改变。

体育锻炼、嬉戏打闹,这是法律赋予孩子们的权利,是孩子们的天性,也是学校必须承担的责任。怕出事情,怕担责任,就把学生“圈养”,虽然省时省力,但不是一个教育者、一个学校应有的担当。


何况,学校的安全防范,确实还有很多改善空间。安排专业的安全员、引入技术管理设备、创新管理方式、加大安全巡查力度......这都是可以做的事。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不仅要监督,也要支持。避免在层层行政管理中,将原本立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异化为“无限责任”。

2021年教育部出台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就提到,政府可以通过购买专业服务、成立社会组织、健全调解机制等方式,帮助学校解决此类纠纷。2022年11月,北京市就成立了“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与研究中心”,配备专职调解员,提供免费的调解服务。

2008年起,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牵头下,校方责任保险逐渐普及,至2014年已覆盖全国。需要担责赔偿时,学校的负担也能减轻不少。


当然,家长更应意识到,孩子长大过程中,磕磕绊绊总是免不了。“水至清则无鱼,要让孩子绝对不受伤害,是不可能的。不能一有小问题,就给学校施加压力。”

对现在很多成年人来说,小时候课间不仅仅是为了上厕所,还能跳皮筋、踢毽子、玩游戏、打乒乓球……学生时代的友情和感动,都萌发于那稀松平常的十分钟。

休息、发呆、大笑、欢呼、吵闹……在这十分钟里,让我们“变成”小孩子,不只是学生。希望每个时代、每个孩子,都有这样的课间十分钟。




参考资料:

[1]杜圆春,& 李丹妮. (2019). “可否将课间十分钟还给孩子”. 中国青年报
[2]刘京翠,& 赵福江. (2022). “双减” 背景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现状调查与分析——基于对全国 16,166 名班主任的问卷调查. 教育科学研究
[3]印柏同,& 覃思. (2023). 小学老师生存现状:上课成了“副业”?. 三联生活周刊
[4]高玉建.(2023).基于文本分析的学校安全地方性立法完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广西师范大学


来源:央视网

编辑:Ts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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