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不转发单位公号文章就扣钱

百家 作者:澎湃新闻 2018-03-27 14:37:25

澎湃特约评论员 黄帅


郑州某公司员工王磊最近很郁闷。他所在的公司发布了绩效考核新规,从今年年初开始,要求员工每天必须将公司两个微信公众号的文章转发朋友圈,并将截图上传到公司办公群留底,否则每篇罚款10元,并点名批评。(法制网,3月27日)


荒唐!相信不少人都有如此感觉。当事人也坦言,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感到愤怒。一般而言,在私人的社交群里偶尔转发公司的文章可以接受,但领导强制员工转发,并直接动用罚款和点名批评的手段,让人不爽。王磊介绍,公司员工也“抵抗”过,比如约好在规定时间内集体不转发。不过,这样的“抵抗”不仅损害了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对公司也带来不利影响。 


这种现象恐怕不是个例。2016年10月,河北省邢台市第四医院有员工向媒体反映,该院要求医院职工在6月底前加满5000名微信好友,并于5月23日起,每天按时按量发布与医院推广相关的朋友圈内容,未完成任务就要扣工资。从网友反映的情况看,不少人都受到过此类奇葩规定的困扰。除了“强制转发”,比较常见的还有采用定位软件、APP,美其名曰“科技化管理”,实则监督员工的行动轨迹。 


一些公司不顾《劳动法》中对雇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此行事,自然不合理。


而之所以能这样做,恐怕也是吃准了多数人“敢怒不敢言”,更别说收入惩罚乃至开除这样的“大棒”震慑的威力。员工囿于现实无奈,或缺乏必要的维权意识的话,就有可能陷入公司这种“管理方式”的泥潭,无法挣脱。 


隐私权受到侵犯,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权是最好的方式,这个道理众所周知。但笔者更关心的是,如何能在保证员工基本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公司管理效率的最大化?从公司管理者的角度看,他们可能也明知强迫员工转发公司公众号内容到朋友圈、“高科技”定位员工是不合理的,但仍然沿用了这种“机械思维”,因为他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管理方式。 


王磊的公司强迫员工转发相关内容,无非是为了达到两个目的:对内,让员工获得对公司更高的认同感。对外,扩大公司优秀业绩、成果和产品的影响力。但是,这种转发和传播的过程,如果不是员工主动的行为,很可能起到相反的效果。


一来,员工的微信好友未必是公司产品的预期用户。换言之,未必有多少人会对这家公司及其产品感兴趣。二来,过度的转发反而会造成审美疲劳。宣传公司也要讲究技巧和方法,简单粗暴只能让人看到公司管理水平缺乏科学性和灵活性。 


关键是要在公司合理宣传和员工权益、心态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比如,提升公众号水平和亲和力,增加与员工个人权益相关的内容,他们自然乐于转发。即使是宣传公司业绩,以“讲故事”、“发福利”等软性、人性化的宣传方式来表达,也更容易打动人心、吸引关注量。 


更重要的是,公司管理者要摆正心态。员工固然要为公司全力工作,但首先要尊重他们的合理权益和心理状态。毕竟,人心齐了才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如果失去了员工发自内心的支持和认同,单靠冷冰冰的罚款和批评,这家公司的业绩也很难维持长久。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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