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男子拖拽女童”:追究刑责
6月3日,湖南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通报,5月20日下午,嫌疑人刘某某(男,38岁)酒后行至娄底市娄星区涟滨中街附近,拖拽一女童(6岁)进入居民区巷子,后被居民及时制止并报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刘某某控制。经侦查,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已被拘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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